“亏你还记得我。”
“凤哥哥,对不起。”楼颦珂啜泣着,“可是我一直都在等你,我要知道你活着,怎么会不来找你?”
“可是我已经无法和你在一起了。”
“为什么?为什么?”她冲过去,抓住他的手,“为什么啊?”
“重莲想要我的命,我只有投奔艳酒。但艳酒一直限制我的自由。他要我今日死,我活不过明日。”
“那我离开我爹爹,来天山。”
“你不会武功,怎么来?”
“可是,我,可是……我怎么才能帮你?”
“你帮不了我,只有我才能帮自己。”林轩凤转过身,对她淡淡一笑,迷人得我都忍不住一抖,“我会变强的。这一回我会去剑神陵,虽然拿到宝藏的几率很小,但总要试一试。”
我知道接下来楼颦珂的反应一定有趣得很。但还是无法不心寒。
“我爹爹知道在哪里,灵剑山庄早就知道的。我去问爹爹!”
“傻女孩,我早已被逐出山庄,你爹爹只会阻碍我们继续见面。”他指尖缠绕着她的发,用极其蛊惑的声音说道,“我宁可什么也不要……也不要失去你。”
他的指尖打着旋,她的发丝也跟着转。一圈一圈,转得落寞的女子失了理智,乖乖顺着他的脚步,进了房间。
之后香烟缭绕,无法看清。
两个时辰后,我在船头等到了姗姗来迟的林轩凤。
他一上船就握住我的手:“我们这就去剑神陵。”
“好,你有准备么?”
“这我还不确定,去了再说。”他的眼睛明亮,神情温和,“天下第一剑,无名。”
“有名也好,无名也罢,我只想告诉你,我和重莲已经彻底断绝了关系。”
“为什么突然说这个?”
“我舍弃了男人的信义,甚至两个女儿,是为换回轩凤哥。”
“无论如何,不该变的永远都不会变。”林轩凤笑道,“但有个人给我说过一个故事,我觉得很有道理。”
之后大概有一个时辰我们都在船上。我在想着林轩凤说的故事:
有一个村庄狼群泛滥,有一位老人送来了怀孕的母狗,告诉村里的人,小狗出生后,不要喂,放在一起,最后剩下来的可以除掉狼。母狗产下九条幼犬,村里的人把它们丢在一个封闭的山洞中。几日过后,山洞里剩下一条幼犬,它已经吃掉了其他幼犬,顽强地存活下来,最后消灭了所有的狼。
人们称这条猛犬为獒。九犬一獒。
七二
不出我所料,才几天时间,白翎即林轩凤的事已在江湖中传得沸沸扬扬。据说灵剑山庄所有人对此都十分气愤。天山最开始名声原本不臭,就是有了白翎这号人物,才渐渐和“残忍”挂上边。
记得有一次,三个师傅叫我和林轩凤去柴房里宰只兔子煮来吃。我嫌麻烦叫林轩凤上知他喂了兔子三两酒,看兔子半醉半醒着,手里提着棒子却半天不动。我等得不耐烦了,下去抢了他的棒子,刚抬手,他就抓住我的手。我看他一眼,他松手。我一棍下去把兔子给敲死了,然后趁热提刀扒皮,那叫一个利索,简直跟天生就是干这个的一样。那天我们吃着香喷喷的兔肉,林轩凤不知道缩哪里郁闷去了。我的完美情人形象似乎在他心中大打折扣,之后几天他看到我都不说话。而且从那以后,他跟兔子玩耍,一看到我,就会默默地抱着它们走开,弄得像我是条大灰狼。
他这一点特像娘们,而且在他出江湖前一直没改掉,我没好说出去,以免丢他四大美男子之一的脸。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林轩凤现在shā • rén比我拍死只蚊子还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