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由于最近越来越忙,他这项乐趣也没有了,现在重新捡起来赶脚自己萌萌哒。
其实他最喜欢的就是和方容在一起,就算什么都不做,只要在一起就有一股幸福感油然而生,尤其喜欢和方容一起干活,像老夫老妻一样。
他买菜洗碗,方容做饭上盘,男男搭配,干活不累。
他是个非常准时的人,不会早到一分钟,也不会迟到一分钟,一到饭点就会放下所有的事乖乖去买菜。
就算教官喊他也不应,为此教官跟他吵过几次架,当然是他听着,教官骂。
教官是个朴实的汉子,什么脏话乱话都骂的出口,无奈他遇到了方华,方华一向是左耳进右耳出,最后该干什么照样干什么。
他正在打擂台赛,每天都有人挑战他,起初人数很少,需要他主动挑战别人,后来来几个阿猫阿狗,虽然远远不是对手,不过他还是老老实实的挨个打完。
再后来也许是赢的次数多了,越来越多的人挑战他,最后连将军级别的人也上了,当然他们最喜欢的还是说,“交个朋友吧!”
刚打完一场,对方又发来类似的信息。
“我对你挺好奇,加一下好友聊聊呗。”
他点了拒绝。
“对不起,对方拒绝了你,并向你扔了一个炸弹!”
那人接到手的时候吃了一惊,他可是皇家国卿,出身名门,身价显赫,居然还有人拒绝他!
砰!
炸弹炸了,糊了他一脸。
“……”
方华很快进入下一战,那人是个兽人,一开始就化为一头猛兽,亮着锋利的爪子,甩着尾巴和他绕着赛场走。
这是一种古老的试探方式,就像狮子老虎捕猎的时候会先把猎物赶着跑一样,在跑的过程中可以看出哪只是最弱的,有什么缺陷,就像他们现在在做的。
周围有一些模拟场地,有沙漠,有沼泽,他们选的是树林,对于兽人来说树林是最好的训练场地。
这一场比斗看的人不少,甚至在旁边xià • zhù,为支持的人鼓舞,对手人气也挺高,不过还是比不上他,他一场比斗光是投金币的钱都够花了,事实上他并不在乎这些外在的东西。
当然因为方容喜欢,所以他不自觉就想多弄一点。
“吼!”
一声怒吼响起,惊飞了树上无数小鸟,这似乎是某种信号,俩人扭打在一起,方华始终没有变身为兽,他更喜欢人身的时候,灵活,自在。
一颗颗巨木倒下,经不起俩人折腾,沙石飞溅,到处都是爪子划过的痕迹,方华跳在一颗树上,躲避身后密集的攻击。
他低垂着眼帘往后看了一眼,指尖多了一颗晶莹透亮的薄冰,散发着阵阵寒光,边缘锋利且光滑,如果不小心被切中,结果可想而知。
“我有一个小毛驴,我从来都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它去赶集……”
小毛驴这首恶俗又低能的儿童乐曲流传几百年,前段时间还因为歌词搞笑被翻了出来,一度成为网络红曲,他顺手就搞上了铃声。
方华愣了一下,闹钟响了,说明买菜的时间到了。
他停下手里的活站定不动,等着对手攻来。
早死早退出。
他的对手可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抬了一块巨大的石头砸了下来,砰的一声摔在方华头顶。
“对不起,您已经死了!”系统略显机械的声音响起,方华老老实实的退出擂台拿着菜篮子去买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