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那个下午。在他又一次结束了近百年的沉睡,化了原形晒太阳的午后,他遇到了一盏热茶,遇到了泼他热茶的那个人。
那个人,遇了蛇。
——我与你殊途同归,可好?
第一次欢好前,那人说。
他是妖,出生的地方已经在记忆里化作一道模糊的剪影,归途也在耗掷的光阴里成为不可触及的名词。
许许多多年月里,他经历过的人都消散在尘埃中,没有人能与他同生,也无人能与他并肩,更无人能与他共死。
最后只留下他自己。
而坐在轮椅上,清瘦孱弱的人,却道:我们殊途同归。
伊墨静静站着,眼前的大红盖头让世界变成了鲜红。
宛如流动奔涌的鲜血,蕴着蓬勃的生命力,鲜活生猛的灌入他的身体,转化成生存的动力。心口有一股一股的酸涩,眼眶里却潮湿起来,仿佛枯竭的生命被催化,汁液丰沛。
“傻子。”盖头后面,伊墨的声音响起,淡漠的语气掩去了所有情绪,问他:“为什么要娶我?”
“要和你在一起。”傻子柳延在盖头前面站着,认真回答他:“沈珏说,拜了天地成了亲,我们就能在一起,再也不分开。”
——不分开。
傻子没有才学,不会舞文弄墨,不能作画,亦不能吟诗,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即使他努力教过。教了很多次之后,漫卷纸上,也只有歪七扭八的满满两个字:伊墨。
两百年前,这人说:我们殊途同归。
那时候他没有意识到,这是他漫长生命里,听到过的最美的情话。所以抱在一起时,会觉得安谧。进入他时,会觉得安心。
仿佛黑白色的人生被扎进一根不可拔出的钉,那颗钉子带来了缤纷颜色,并将这些色彩牢牢的固定在他的世界里,从此无法割裂。
伊墨抬手,摘去了头上的红盖头,不知从哪里弄来的新娘的物事,不过此时他并不在意这些。他从袖子里,取出了两张折叠的纸。
纸张洇染着光阴的黄,也不知随身藏了多少年,没有人见过这纸张,这些年连柳延都没有见过。所以看见他取出来时,好奇的睁大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