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喜见过有人给她送的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却没见人给她种一整个玫瑰园,有钱可以带她去最贵餐厅吃饭的人多了,却没有一个愿意洗手作羹汤,在家等她回来。
他从前最爱黑色,衣柜打开看不见其他颜色的东西,如今他开始穿白色,因为她说见惯了他穿黑色,不知道他穿白色也同样好看。
爱上乔治笙又被他爱上的感觉很刺激,就像是学霸费尽千辛万苦解开了一道世纪难题,更像是将他从黑夜拽到白天,他们互相左右着彼此的喜怒哀乐,享受,却并非控制。
宋喜只看了一眼,马上便不受控制的朝他奔去,乔治笙抬起头,发现宋喜身上还挎着小包,她连包都懒得拿掉,冲到他面前,垫脚抱住他的脖颈,“谢谢老公。”
如果不是怕他腿受不了,她一定会窜到他身上。
乔治笙放下手中东西,揽着宋喜后腰,轻声道:“喜欢吗?”
宋喜连连点头,“超喜欢。”
乔治笙说:“先去楼上洗澡,一会儿下来吃饭。”
宋喜挂在他身上,抱着他不愿松手,腻着道:“小杰呢?”
乔治笙说:“送回妈那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