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管区初级法庭每周公开招募十五名义务评议员组成评议团,由洪**官或者法庭工作人员带着在自管区里转悠,在所有外包项目中随机抽查一定比例,当场打分并把结果公示。
自管区每名十五岁以上流民,每年只允许担任三次评议员,且不能连续,防止有人用高价雇佣专人报名。虽然无法百分百杜绝,也算给作弊增加了很大难度。
每周的评分可以督促承包者找到工作漏洞尽快弥补,还是承包期满之后委员会对其总体评价的依据。到时候能不能继续承包,委员会的人无法完全做主,全年的评分在那儿摆着呢,一目了然。”
治安员并没反感这个问题多多、还带着很强主观成见的中年人,因为他可以回答这个听上去比较麻烦的问题。哦不对,不是他能回答,是管委会已经用明确的规则回答完了,他只是个陈述者。
“这倒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徇私舞弊,可过犹不及……随机抽查也是有偶然性的,万一承包者运气不好,赶上几次特殊情况,或者有竞争对手故意捣乱,评分也不能完全反应实际情况,甚至会造成冤假错桉。”
听到治安员如此推崇自管区的新政,本来没什么成见的老者也来了兴趣,又提出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如何保证承包者的利益。
在东亚联盟目前的环境里,承包者往往是钱权交易的一方,且从中获利。但换成自管区的新政,承包者瞬间从天空跌落到尘埃中,成了很容易被冤枉的对象。
规则是用来保护所有人的,太偏向哪一边都不好。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管理层是清廉了,可干事的人也被吓破胆了,宁可啥都不干也不愿意接政府的雇佣,成了因噎废食,最终倒霉的还是底层百姓。
“嘿嘿嘿,您想到的管委会应该也想到了。每年的评分考核并不是最终决定,雇佣和受雇双方谁不服气都可以去法庭上诉。初级法庭的所有审理过程对外公开,判的合理不合理,大家可以现场观看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