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决定创办一家娱乐公司,陈黎就没有继续在法云安缦待下去。
先去百繁镇找了刘哲明,把那份粥方给了他,当然刘哲明需要支付陈黎拍卖费用的百分之五十,苏子默两口子需要支付陈黎百分之一的费用。
这样才可以保持三个人的股份占比不发生变化,其余三个股东还是挺满意的,这份做粥的方子可以说是黎明之味所急需的。
把这件事处理好之后陈黎拿了七千万出来作为新的娱乐公司的启动资金。
再多就拿不出来了,但是陈黎很有信心。
可以先招募一批刚刚学校毕业的艺术生,然后给他们写歌,有未来十年知识的情况下写歌是成本最低的发展路线。
带着孙莲莲一起注册了一家娱乐公司,名字就叫做晨光娱乐。
一家娱乐公司需要有合格的公关团队,经纪人团队,明星艺人团队。
不需要有这三个最基本的团队才能算是正常的娱乐公司。
陈黎的晨光娱乐暂时还是空壳,杨蜜已经跟飞达公司解除了合同,这一两天就会到百繁镇来找陈黎。
晨光娱乐前期注定会很苦,这是资金带来的问题,现目前陈黎手里资金不多。
推广作品,办公场地,员工的工资,录音设备还有乐器,这些东西都是要花钱的。
陈黎的打算是前期租一个大点的仓库厂房之类的改一改就成了。
确实是没有什么排面,能够正常运作就不错了嘛,想那么多干嘛。
第二天杨蜜就带着行李来了百繁镇投奔陈黎,成为了晨光娱乐第一个签约艺人。
工资是月薪十万,提成是百分之五十,并没有设置违约金,这种待遇不可谓不高。
这种待遇是陈黎仔细思考过得,很长一段时间杨蜜都会是晨光娱乐的排面,当然待遇方面不能太差。
工作环境已经很恶劣了,陈黎不会在其他地方亏待了杨蜜,毕竟是当红花旦。
所以陈黎跟孙莲莲商量之后觉得在百繁镇给杨蜜买套房,虽然不贵,但是也是一份心意吧。
然后第一个问题出现了,杨蜜接下来的路子。
家具、物流、餐饮都在正轨上,不用陈黎消耗太多的精力。
现在他大部分精力放在新成立的娱乐公司上面,兼职了公关以及经纪人的工作,没办法,人手严重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