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赵恒悄悄握住了她的手,低低一笑。
热酒又换了一轮,舞女正在翩翩起舞时,乌剌国紧急赶来的信使进了宫。
“三王子殿下,王子妃殿下,王后得了重病卧床不起,急召殿下回国!”使者单膝跪下,急急说道。
“重病?”乌拔乃力喝多了酒,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什么重病?我来时母后不是好好的吗,怎么突然就重病了?”
“王后前些天突然病倒,巫觋也查不出原因,只是一天比一天沉重。王后感觉很不好,想立刻见到三王子,大王打发我们快马加鞭赶过来,请三王子赶紧回去!”
乌拔乃力站起来,含糊不清地说道:“我这就回去收拾,明天一早出发。”
“殿下,母后身体要紧,耽误不得,不如连夜返回。”凌嫣跟着站起来,扶着他的胳膊说道。
“也好。”乌拔乃力摇摇晃晃地走出席面,向赵恒道:“皇帝,我家中有急事,我得先走了,多谢你这些天的款待,来日要是有机会,请皇帝也去乌剌做客。”
赵恒点头道:“三王子一路顺风。”
他并未起身,只端坐着席上看着乌拔乃力被凌嫣搀扶着,歪歪斜斜往外走,这对夫妻看着亲密之极,但是想起凌嫣私下里与他达成的交易,赵恒脸上浮现出一丝嘲讽,各怀心思,同床异梦,真是天下有多少种人,就有多少种夫妻。
他不由得握住了沐桑桑的手,低声道:“我们也走吧。”
沐桑桑轻声嗯了一下,还未起身,眼睛已经弯成了一痕月牙,毫不掩饰的欢喜。
于是赵恒心中那点犹疑顿时灰飞烟灭,无论世上有多少种夫妻,他与她,肯定是最恩爱的那种。
心里一热,他也不管殿中还有许多伺候的宫人,直接揽起她,拥住她向外走,低低在她耳边说道:“回去换身方便的衣服,我们这就出去。”
元夜之时,京中的女子多喜欢穿白衣,因为白衣在月色之下尤其显得清冷超逸,远远瞧着就像画中的白衣观音走下来了一般,令人油然而生爱慕之心。
沐桑桑换上的,就是一件荼白色的小袄,配着象牙色的大袖,系着一条霜色的裙,袖口裙襕都镶着一圈银白的狐毛,越发衬得她冰肌玉骨,整个人像羊脂玉雕成的一般光洁美好。
赵恒自己还是惯常穿的深色襕衫,此时带着笑意看着她,轻声道:“这样很好。”
她年纪小,喜欢鲜妍的颜色,平时极少见她穿的这样素淡,不过他想,她生得好,不拘穿什么颜色,什么样式,怎么样都是美不胜收。
元夜的讲究是要多走几步路的,所谓的走百病,走的越久越远,来年里身体就越是康健。因为这个缘故,两个人不乘轿也不骑马,只从西安门里悄悄出去,不多时便汇入街上的人群,一路看着花灯,随着人群,身不由己地向最热闹的地段走去。
走过横贯南北的长街,大批人拥挤着往灯火最盛的曲水桥便涌过去,那里有许多城中的豪富人家摆出的灯山,也是歌儿舞女们聚集献艺的地方,临水一带还有夜市售卖各色玩器吃食,所以每年这个时候,就数曲水桥最是热闹。
耳朵里全是人声笑声,沐桑桑很少像这样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渐渐有些不适应。从前沐家人元夜也走百病,但那时候是沐家的男子在前面开路,四面都有卫士护着,女眷们走在最中间,又被侍女簇拥着,四下里护的严实了,一点儿也挤不到,但像今天这样和无数陌生的人挨挨擦擦的凑在一起,总是有些别扭。
因为人多,所以赵恒一直将她搂在怀中,替她挡着周遭的行人,不让她被碰到。他身材高大,相貌堂堂,沐桑桑又生得娇小玲珑,娇艳美貌,两个人在人丛里十分显眼,纵然有卫士在暗中追随护卫,但还是有许多不知就里的百姓不停地向他们身边涌过来,偷偷看一眼,甚至还有轻薄儿郎一路尾随,想要多窥看几眼美人。
赵恒的眉头越蹙越紧,禁不住冷哼一声,低下头看她时,却见她窝在他怀里,似乎欲言又止,于是忙问道:“是不是累了?”
沐桑桑点点头。此事是他提议的,原本不该扫他的兴,但她想即便出来也更多是为了和他一处走走,像这样夹在人堆里随波逐流,又有什么乐趣呢?她轻轻扯着他的衣袖,仰起脸来对他柔声说道:“累了呢,人太多。”
她在人前总是端庄静默,极少像这样轻言细语,撒娇般地说话,赵恒心里一荡,忽地揽住她的腰将她打横抱起,逆着拥挤的人啊流,一路撞过那些尾随的轻薄儿郎,飞快地闯了出去。
身后的人群乱起来,那些被他撞得东倒西歪的儿郎吵嚷着不满着,等站定了定睛一看,刚刚那两个人早已经消失不见,就像元夜的灯与月,消失得太快的美梦。
他闯得太快,沐桑桑身不由己,只得紧紧攀着他的脖颈,红着脸低声道:“你先把我放下来。”
“不放。”赵恒微微一笑。
现在不能放她下来,人那么多,一放下来就又是麻烦。他得带她找个人少的地方,最好是没有男人的地方,不像这边全是些登徒浪子,他可不想那些人再虎视眈眈地盯着她。
他抱着她,飞快地穿越人丛,穿过吵闹喧嚣的街市,从那些肩扛手挑的商贩中挤出去,转进了一条窄窄的小街。路边零星挂着几盏彩灯,另一面的人声还在不停地往往耳朵里灌,然而这一片,安静地像另一个世界。
身子一轻,赵恒把她放了下来,沐桑桑两脚挨地,忍不住嗔道:“你呀,怎么连招呼都不打一声。”
赵恒笑着搂住她,道:“我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已经很多年没有看过灯了,原来这么热闹。”
沐桑桑心里生出一点酸楚,慢慢地扩大了,最后整个人都是对他的怜惜。她想到他原本应该在富贵乡中,锦绣绮罗丛中,金尊玉贵地成长,然而那些都被夺走了,不知道他在并州吃了多少苦头,孤独地努力了多久,才终于回到这里,就连看灯这样平常的事,对他来说都是很多年才有过一次的体验。
纵然他夺回了所属于自己的一切,然而那些幼年少年时的无忧无虑,那些父母亲情,终究却都是失去了。
心软到了极点,她抱着他的胳膊,整个人都倚在他身上,轻言细语:“以后每年我们都一起来看,每年都会这么热闹的。”
心上暖洋洋的,四肢百骸像浸在温度适宜的水中,舒服得让人不舍得开口。但赵恒还是开了口,声音是前所未有的温软:“好,每年都一起看,永远都这么热闹下去。”
万年城中。
赵启坐在高高的城楼上,毫无兴致地看着楼下的舞队献艺,轻轻拢紧了身上的裘衣。
对面坐着太后,即便是在夜间,仍旧打扮得一丝不苟,凤冠翟衣,光彩耀眼。
两人脸上都挂着淡淡的笑意,时不时举杯对饮,看似又恢复了从前的母慈子孝,只是其中的微妙气氛,却又是不能为人所言了。
楼下一阵轻微的骚动声,跟着就见张遇笑这上前来回禀道:“太后,陛下,城里有许多贩卖玩器吃食的小经纪,带了些民间的玩意儿,想请太后和天子赏脸买市。”
所谓的买市,是从街市上挑选些干净整洁的商贩到宫里,由皇帝和后妃出钱,照着市价买东西取乐。这都是每年元宵时的惯例,今年天下巨变,国土被夺走了二分之一,赵启焦头烂额的,也没什么心思玩闹,却是内廷局照着惯例又安排了来。
赵启意兴阑珊,抬眼看时,就见一队打扮得干干净净的小贩捧着东西站在张遇身后,有汤团、澄沙圆子之类的吃食,也有闹蛾、雪柳、项帕之类的女子饰物,还有些看不出什么的东西,五彩缤纷,好坏暂且不说,看着也算热闹。
他没什么心思敷衍,只胡乱指了几样,张遇这边让人抬着一笸箩亮闪闪的新制钱,忙依着他的吩咐拿过来,满面笑容地给那些商贩付钱。
赵启早已经没了兴致,懒懒转身端起酒杯要喝时,眼睛却瞥见太后从那些首饰堆里拣了一支白纱堆的闹蛾拿在手里看着,带着几分笑意微微。
赵启心里一动,便觉得那支闹蛾好生眼熟。突然想起来,忍不住说道:“母后,去年这时候桑儿她是不是也戴过这个?”
太后笑着看了他一眼,道:“是呢,去年买市的时候,哀家拿了这个给她戴着玩,虽然是市卖的粗糙东西,月光底下看着活泼泼的,倒也有些意趣。”
往事纷纷乱乱,推着挤着一下子都涌上心头,赵启一口饮干杯中酒,跟着又斟一杯,心里酸涩得难以言表。
这个时候,他原本应该和她在一起的,听着她笑语晏晏,人间天上之乐,也不过如此。又是为什么鬼迷心窍,偏偏想要去建什么万世功业,偏偏要向她的家人下手,如今天下失了一半,就连最心爱的人,也弃他而去。
一滴热泪顺着腮边滑下,赵启用手扶了额头,装作揉着眉心的模样,不动声色地用袍袖抹去了。然而心里的悲凉是抹不去的,心上的人也抹不去,来来回回只在眼前晃。
赵启又斟一杯酒,一饮而尽,带着些许的醉意,涩涩地向太后说道:“母后,儿子有时候在想,要是能回到当初,也许一切都还会不同。”
太后也饮了一杯,笑意幽微:“迟了呢,过去的就过去了,从来都回不来。”
迟了呢。赵启又斟一杯饮下,眼睛湿着,心肠却一点点硬起来,事已至此,毫无退路,只能横下心来向前,杀尽一切阻碍,赢她回来。
到那时候,天下是他的,她也终将是他的。
作者有话要说:我写的真好,自己吹个彩虹屁,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