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春天遇到她。杨柳抽枝,天地焕然一新。
来浔阳的路上从来不敢想生命里会发生这样的奇妙际遇,我的情缘、我这一生的所爱都在我不知道的时候提前命定。
寻亲未果的我被宋涟和郑二追上,我惶恐不安,一是晓得美色乱人神志,二我委实不相信世间大部分的男子。薄情、好色。
十八年来,早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我心里却无人惦记。
于我而言,我更喜欢相貌出挑、风流俊雅、美艳多情、文采飞扬、胸襟气魄皆不输于男子的女子。
我被他们追了上来,藏在衣袖的匕首到底没出鞘。
我被带进一处高门大院,这样的世家豪宅换了平时我都是敬而远之,浔阳城,天子都城,有权有势的人太多,我一个都招惹不起。
无父无母的孤女,身无长物,喝碗豆花都要估量袖里的银钱,遑论想在都城立足,闯出属于我的一番天地。我心比天高,命不怎么好。
直到,我遇见阿景。
我第一眼见到‘他’,心想:世上怎么会有这样无双美艳清直澄净的男子?
春衫剪裁齐整,袖口流连缠绵迭荡的银灰细线,密密匝匝,借着傍晚时分的光晕乍看恍若平湖吹皱的水波纹。
锦衣玉带,凤眸漂亮慵懒,雪肤玉颈,漫不经心靠在小竹椅,肩膀趴着一只和‘他’一样慵懒的猫儿。
郑二风风火火一声喊,惊得‘他’猝然站起身,猫儿吓得跳到一旁,‘他’反应很可爱,至少是我长这么大没见过的可爱。
比女子还俊俏的儿郎,身段好看得过分,听说我是‘他’未婚妻,那模样神情,呆呆的,我一辈子都忘不了初见‘他’的惊艳:
阴柔俊美,清隽洒脱,眉眼流转间若有若无的妖冶,是此生不多见的景,天人之姿容,一眼能吸去人的魂魄。
我那时虽被惊艳,多年养成的防备使我待‘他’甚是冷淡,我们的初遇藏了太多的阴差阳错,稍微有一分差池,可能我不会成为‘他’的妻。
而阿景那时候,对情爱无感,避之如虎。我未曾被美色蛊惑,甚至不像其他女子看‘他’的眼神藏着爱慕热切,‘他’是满意的,满意到想顺水推舟坐实了这酒后的胡说八道。
世家主一诺千金,‘他’许我豪宅,许我万金,许我在浔阳城立足的本钱和底气,我妥协了。‘他’实在不像是我印象里的坏人。可我还是不得不防。
姻缘司的设立方便了世间男女姻缘,契书立下,我们有了名义上的未婚亲密关系。
回去的路上,长街浩荡,周遭尽是争着围观九州第一殊色的百姓,‘他’当着众目睽睽喂我鲜果,我被‘他’惊了一跳,很害羞,也很慌张。
有句话说的好,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从这人眼里看不出丝毫的歹意,以色.相来看,‘他’生得比我还美,如何还想再贪图我的便宜?
但我还是不愿吃陌生男子递来的果子。
太亲昵。
即便‘他’盯着我唇的眼神清冽正直,我的心还是止不住微微鼓噪。
下意识地就想抗拒。
我不想动心。女子一旦动心,心就不再是自己的了。
我尚且没谈情说爱的资格,我无父无母无仰仗,哪怕吃了亏也无人为我讨回公道,是以干脆管好自己,不为外物所动。
安身、立命,远比一场暧昧的情爱让人踏实。
阿景很好。带我在春天里放风筝,温和地想要靠近我,‘他’很好,不好的是我,当时我还没从少时的阴霾里走出来,防备过度,像惊弓之鸟,任何的风吹草动都能吓得我一退千里。
看在豪宅和万金的份上,我慢慢地容忍‘他’,由着‘他’在安全范围内靠近。现在想来,那时的我肯定很令‘他’苦恼——奇奇怪怪的,像个小刺猬。
连牵手都抗拒地要死。
那是我第一次和‘男子’有肌肤之亲,温润的手握在我手腕,又以那独有的温柔缓慢包裹我的指尖,这其实算不得什么,大周男女开放,谈情说爱都喜欢放在明面上来。
莫说身为‘未婚夫’的‘他’牵我的手,便是直接欺上来做一些过分调情的事,在外人看来,并不出格。相反,未婚夫妻连牵手都一惊一乍才甚是怪异。
然而我从来没试过,这些年来即便年少无知落入那等不干净的地方,也无男子碰我摸我。
我厌恶那样的温度,始终将自己缩在自我保护的壳,‘他’贸贸然破开我的‘壳’,我被吓得不轻,我想,我过激的反应或许也吓到‘他’了。
‘他’身上的气息很纯净,眼神很澄澈,从里到外似乎都干净地不像人间有的绝色,‘他’碰我的手,我不反感,我只是习惯性的怕。
就这样,我们很快就要同住一个屋檐下。我勉为其难地揪着‘他’的衣袖。很难为情,也很……少女忐忑的羞赧。
十七殿下那一鞭子打下来的瞬间,我做好了承受皮肉之苦的准备。和皇家娇贵的公主殿下相比,我又算得了什么?没人疼没人爱,孤身一人在这世上郁郁独行。
电光火石,一切发生的很快,阿景护在我身前,用‘他’单薄的脊背替我扛下那道鞭伤。
裂帛撕碎声入耳,‘他’面对我,靠我很近,气息扑在我脸上,我的心隐约因‘他’动摇,手触到‘他’脊背,摸到一手的血。
是热的。
热得我指尖都在颤。
我想我该对‘他’好一点,至少,不要吓到‘他。’
糯米鸡和桂花鱼是阿景的最爱,百吃不厌。
我为‘他’洗手作羹汤,没想过有朝一日,我也会为了一个男子做到这份上。
好罢,看在豪宅和万金的份上。
我其实是害羞的。哪怕知道一切都是假的,还是会忍不住看着做好的桂花鱼发呆。
越是如此,我待‘他’防备愈甚。
我比谁都明白,心丢在一个有权有势的世家主身上,我就完了。那根本不是我要的人生。被情爱束缚的人,是可怜的。我没资格做那等可怜的事。
我终究是嫁给‘他’了。嫁衣如火,宾客如云,浩浩荡荡排场大得我想都不敢想。
阿景不喜欢我,充其量当我为契约伙伴,新婚夜‘他’躺在高床软枕睡得香甜,彼时的我尚且不知,往后的她会有多缠人。
我躺在地铺一夜都保留警觉,人生在世,女孩子真的要好好保护自己,自重、自爱,不要给臭男人占了便宜,浑身香香的男人也不可以。
世事的发展永远比我设想地要精彩复杂。在此之前谁能想到阿景那么绝艳的人,是一只狐妖呢?
去往鱼水镇的那段路途,是我对‘他’情意发生变化的转折点,‘他’懂我,懂我的野望,懂我不甘泯然众人的心。
爹爹都做不到的事、说不出的话,从‘他’口里说出来,可想而知带给我多大的震撼。
那一刻,即便要我为‘他’去死,我都甘愿。
‘他’走进了我的心。
酒逢知己千杯少,我第一次无所顾忌地醉倒了。
进了我的心,又屡次三番进了我的梦。在我无数次感叹惋惜阿景为何不是女子的时候,那时候‘他’已经在我心里了。我的喜欢,我的爱慕,来得软物细无声,又迅疾凶猛。
阿景和世上一切的男子都不一样,胸襟气魄、相貌气度,独一无二,那段时间,看着‘他’,我总是克制不住心里的赞赏和崇敬。
后来,知道真相的我常常不住地想,阿景是如何对我动心,想来想去,大抵是我抱着她睡的次数太多了。她以白狸-我的爱宠的身份在我身边,日常生活,少不了微妙的旖旎。
比如我抱着她,她埋胸在我身前,我喜欢亲她的额头,揉弄她尖尖的耳朵,为她洗澡。这些,我相信我是第一个大胆肆意待她的。
她穿着男装,却是最纯粹不过的女郎。轻狂秀美的外表下,藏着一颗无人拨动的心。
我们清清白白的红颜知己的交情被一次次地打破,在我不知情的时候,在她漫不经心地忽视下,在日复一日的靠近和仰慕中,动了真心,再无转圜之地。
她说我有趣,我巴不得我一辈子都有趣。
阿景是女子。她看出我想逃,用决然的法子逼我就范,她委实聪明,精准地抓住我的软肋,一击必中,我被她玉白姣好的女儿身段迷得失魂,试问,谁不想拥有这般合心意的人呢?
说起来真的太难为情,我就是这么一个怪人。不爱儿郎爱女郎。
鱼水镇一行她改变了我,帮我良多。我性子里的坚忍被她有意识地引导出来,我怎能辜负她对我的期望?阿景永远是我前进路上的动力,因为这世上,再没有如她一般,笃信我能功成名就天下知的人了。
要我如何不爱她?
她亲自领我走出年少的阴霾,带我打碎那些梦魇,告诉我,那些并没有那么可怕。
她治愈了我,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和决心,她安抚了我,驯服了我,顺带着偷走我的心。
她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让人想爱的魅力,一颦一笑,知道她是女子后,每看她一眼,我都难以克制内心的悸动。
我简直是俗不可耐的人,为美色销.魂折腰,亏了她觉得我有趣。
和这样好的人谈情说爱是一件身心都能感到欢喜的事。她是我的灵魂导师,是我的情感归宿和一生的仰望。
我愿意把自己交给她。
而她呢?她太可爱了,第一次幽会就想着要了姑娘家的身子,她也是不折不扣的姑娘,性子和我有天壤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