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地羊便是俗称的狗肉,一黑二黄三花四白,这是过去食客老饕的口头禅,意思是黑狗狗肉味道最佳,其次是黄狗,白狗最差。
“好说。”
黄袍书生依旧风轻云淡,又拿起毛笔,在纸上画了几只威猛的黑狗,又拿笔在纸上的狗身上横横一切,撩起袖角,手往往纸上一探,从纸上抽出四大块血淋淋的骨肉,放在鞭杆子老人递过来的白玉盘子里。
那猪嘴道人急急忙忙道:“小火翻炒。去油,加荔枝清水大火炖,味道尤其甘美。”
黄袍书生点头,吩咐鞭杆子老人:“去做。”
老人转身进了后厨,不多时飘香四溢,大块狗肉上了酒席,那猪嘴道人吃得满脸是油,眼前堆起骨头,那粗俗模样让查小刀身边的黑袍威严男子直皱眉。
“火候老了。”
查小刀尝了一口,暗自摇头。
“唉~~”
那猪嘴道人吃的心满意足,又叹起气了:“酒肉都好,曲却俗了,我听说李如梅总兵新纳了一房十六岁的小……”
那黄袍书生的眼光扫了过来,猪嘴道人如遭雷击。立刻闭嘴,埋头吃了起来。
“诸位~”黄袍书生不再理他,冲众人举杯:“请。”
酒过三巡,蔡过五味,这些人喝得东倒西歪,那娇俏的小娘子也露出了狐狸尾巴,长耳书生耳蜗里的小人也泡在了酒碗里,肥痴巨汉更是不时打出雷响般的酒嗝。
有人还算清醒,一边剔牙一边冲黄袍书生说道:“胡三先生,酒也喝过,菜也吃过。你把关外四十八路外道统统请来,到底所谓何事啊?”
“无非是因为龙虎旗牌和那护旗的将官……”
那黄袍书生说道一半,眉头一皱:“怎么有生人味?”
查小刀没当回事,把一块鸡骨头放进嘴里咂摸滋味,他都吃了大半天了,那黄袍书生要是能发现自己,早就发现了。
果不其然,那黄袍书生一扬手,戏台上的衣装乐器轰然倒塌,露出一个矮小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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