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荣棠:“竟然是兔子!”
沈烈:“这兔子估计才几个月大。”
冬麦:“它真可怜。”
才几个月大就没娘了,还被人抓住了。
人家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不就是过个马路吗?
沈烈听了,一噎,看了眼冬麦,只好说:“那就放它走吧。”
冬麦赶紧阻拦:“别放啊,好不容易抓到的,放了多可惜。”
沈烈没脾气了:“嫂子,这兔子给你了,你随便处置。”
冬麦:“那多不好意思啊,你捉住的。”
林荣棠也说:“对,你捉的,你还有这能耐,真看不出来,刚才这身手可真快。”
沈烈:“兔子从你们俩跟前滚过,我才捉住的。”
林荣棠还要说什么,冬麦却已经不客气了:“行,我可真要了?”
沈烈笑了,看向林荣棠:“嫂子喜欢,给她吧,反正这小东西,宰了吃也没几两肉,我也不没闲工夫喂着。”
林荣棠:“那就不客气了。”
说着,便说了冬麦两句:“你说你也真是的,见了什么都想要,哎!”
冬麦从沈烈手里接过来兔子,小兔子可怜兮兮地摆了摆白耳朵,冬麦更心疼了,忍不住顺着它的毛,至于林荣棠说的话,她根本不在意。
反正她这个人虚荣贪心,想买衣服,想要兔子,随便别人怎么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