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海冥在那一秒忽然间意识到,自己被心上人亲手赋予了某种特权——只要他开口,不管说的是什么,迟暮都能答应。
“那……我送你回家好吗?”
许海冥又试探着问,被人纵容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容易上瘾,他还有点想笑。
“都好。”
迟暮又一次乖巧地回答。
如今才九月中旬,风不大却刺骨。
Y城白天酷暑难耐,晚间倒是凉风习习,风打着卷儿刺进皮肉里,薄薄的衬衫抵挡不住。
哪怕身上穿着校服外套也没用,过于宽大的下摆反而助长了冷风的侵袭。
没什么办法,躲是躲不掉的,人也只能硬生生受着。
迟暮让许海冥走在人行道的里面,自己侧身替他挡住些许风的侵扰——
小卷毛一遇风,便难以控制。只会狂乱地舞蹈,纵使柔软非常,扫在眼角也让人不适。
妄图挡风,实际上是挡不住的。
儿时拍马也追不上的身高差,结果一别四年,许海冥吃了激素一样疯长,此时他与迟暮的身高已经相差无几了。
迟暮成熟得早,从小就是给许小少爷当小管家的,理应凡事都考虑得面面俱到,再加上后来跟着迟父离开许家,那一段颠簸的日子……
如今看着根本不像十七八岁的少年人,他的心思,甚至比一些在职场上打拼过的成年人还要深沉。
他一直掩藏着真实的自己,一直用守礼规矩的假面来掩盖心底张牙舞爪的凶兽。
他其实不想当什么“别人家的孩子”“学习的榜样”,他早就累了——
谁不是第一次当人?
按照旁人制定的模版而活,着实没意思。
于是上了高中以后,迟暮决定要为自己而活。
放肆生长,想他所想,爱他所爱。无所谓声名败,只求片刻放浪形骸。
如果不是许海冥先一步找过来了,迟暮本来计划着,在解决了育才和城职之间的纷争之后,订机票飞到许家所在的城市去找喜欢的人。
迟暮忽然觉得自在,顺从心意,再次转头去看身侧的人。
昏黄路灯映出许海冥脸侧分明的线条,儿时的婴儿肥消失了,可白皙的肌肤看上去依然是细腻Q弹的样子。
轻捏上去的触感,比想象中的还要好,太吸引人继续欺负了。
在面对许海冥的时候,迟暮几乎丧失了自控能力,调皮作弄似的又捏了三两下。
“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