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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章北境偶遇(1 / 2)

彭城境是北境锁钥、兵家必争之地和商贾云集中心,西平王的封地就在此处。

另外还有一地-北突之地,一年中有一大部分的时间有六个月的积雪天气,绵延万里的青山碧水,一直延伸到目光无法触及的地方,里面有许多野人部落。

因为常年有野人的滋扰,慢慢的变得人烟稀少,不过山脉里有数不清的野物和奇珍异宝。在北突的人,要么是没有银钱迁移,要么就是军队驻守的家人。要么就是些猎人,或者做皮毛生意的人。”

梅兰珍之前听说过这里,但并没有儿子了解的这么详细。

“这么说来,这北境大是大,就是人太少。”

“也不是,彭城的人最多,那边比较繁华。”

“你当初选这里,就是因为禹城在一个角落里,隐蔽?”

“禹城流动的人比较多,又紧挨着北突之地的小角落,这些兵平日里就在那个小角落边界处训练,属于两不管地带,很少有人发现,儿子在这里还有个大庄子。不如明日带母亲去看看。”

“嗯,当年你来这里的时候,吴良那小子和他爹闹了好几个月。最后还是偷偷的来这里找你了。

母亲还以为他要从军呢,结果跟你一起做起了生意。

那小子从小精明,是块做生意的料。

他不是也来这里了么。”

“他整日不在几个地方乱跑,我一时也不知道他在哪儿。”

第二日,南锦和良衍穿了一身侍卫装,跟在梅兰珍的马车后面。

到了一处“荒山野岭”,说是荒山也不为过。

莽莽平野,中间就一个村子。

但进入村子的后面,会让人眼前一亮,什么叫柳暗花明又一村,大概就是这样的。

一大片的平地上,种满了各种农作物。

估摸着有上千亩的地。

梅兰珍惊讶与眼中,这着这一片正在收割的土地道:“这北境的地还真是神奇,在外面明明看着都是山林,怎么进来后却是一片平地呢?”

“四面环山,这里有许多这样的地方。这个地方是儿子来北突两年后发现的,有一次追逐天庆的一员大将,跑死了一匹马,最后就在这个地方把他擒住的。

当时这个地方杂草丛生,吴良说是个好地方,随后找村里的人打听了下,然后把这里买了下来。

这个地方路虽然不好,但每年的收成能养活五千多名士兵。”

“这些地都是村里人帮忙看着的?对,每年一亩地给他们半袋粮食,谁家照顾的好,收成后在多给一袋粮食。他们一户人家有些能帮忙照看十几亩的田地。剩下的,收不的,都有庄头看着。”

梅兰珍发现,儿子比她想象中更优秀,更努力。

她以往在都城的担忧,都是鞭长莫及的。

南锦带着她在这田野中走了一圈。

石灰来到这里立马就串的没影了。

中午时分,在庄子上落脚。

南锦亲自下手,在院中烤了个鸭子。

第二日,南锦又带着母亲在街市上逛了一圈。

禹城做生意的不少,铺子里的东西玲琅满目,天庆国的一些东西也不少。

天庆国民风开化,他们那里的战马,牧羊最为有名,河流比较多,可以耕种的面积少。

所以他们常年靠卖战马和牧羊,还有珍珠为生。

战马他们国家也是管控的,所以主要靠的还是牧羊和珍珠。

南锦不知道叶晩瑶开了个胭脂铺子需要珍珠,但知道女人都喜欢这些明亮的东西。

所以买了很多回去给她做收拾用。

皮毛也买了不少,白狐,红狐,还有一个白虎皮。

他们这里的皮毛卖的贵,一个白虎皮一千多两银子。

这个价格还是在本地,这要是拿到都城或者别的地方,至少需要三千两。

“这个小老虎皮,回去给溯儿做个皮衣,孩子去年是在皮子里抱着的,今年会走路了,肯定在屋里待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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