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只有些盐,除此之外没有任何调料,江清雪过了好久的苦日子,现在有路子赚钱了,自然不会再委屈自己。
第二日就挥手将林远笙招来,给了他五十文钱,叫他赶集时带点调料回来用,剩下的自己喜欢什么就买点。
林远笙亮着眼睛点头。
李叔说,一个女人愿意给男人钱,便是喜欢那个男人的。
他信了。
男子总是希望自己的妻主对自己是有情的,这样日子便也能好过些,也可以过的快一些。
以前的日子过得很慢,因为疼,他的身体无时无刻不在疼,在疼痛中,太阳落下的时间都仿佛延长了,现在却不一样,生活逐渐有了期望,过得便快了。
林远笙微微低头,去李家寻了李叔一起去赶集市。
李叔喜欢赶集,集市时总会有人摆摊卖些小玩意儿,运气好就能淘到物超所值的。
江清雪把林远笙放出去便没再想他,顺手拿起自己赚钱的家伙,就着记忆里的兔子,刻出个雏形。
她害怕毛绒绒的东西,所以从来没摸过兔子,当初爷爷为了教她雕兔子,可花了不少心思。
兔子的耳朵需是长且服帖的,要贴着脊背,尾巴要像个小包一样,从后面冒出来。
不知刻了多久,外面有男子说话声响起。
大约是林远笙回来了,江清雪起身出去接他。
“谢谢吴小姐送我回来。”
“啊哦哦,这就是你家吗?”
吴惜玉上下看着,这不过是一间破砖屋,看起来有些年份了,他这般贤良的男子,竟是住在这种地方?
“远笙,你回来了?”
吴惜玉发问的同时,江清雪从屋内走来,两人视线一下子就对上了。
“是你?”
吴惜玉惊讶地看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