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自己的儿子大概已经死了的时候,,妇女的语气竟是如此的平常,就像是在说别人家的孩子似的。
丈夫呢,前天带着摘取来的一些药草出山了,他去最近的那小镇打算换取一些生活必需品回来。
最近的小镇离这里很远,来回得半个月。
妇女说你可以在这里住个十来天,她丈夫回来前她必须离开,因为她丈夫的脾气不好。
有一句话妇女没说,她丈夫根本就不是个东西,见到这样一个女孩子,没有任何不侵犯的道理。
“雨停了本公……我就会走的。”珑公主赶紧说。
珑公主没好意思在人家屋里就这么赖着不走,她希望雨赶紧停。
但是雨却是没停,而且一下就是三天,片刻都没休息过。
于是珑公主有些尴尬的在这小屋里赖了三天。
她看着妇女在那角落里那黑乎乎的灶台上烧着火做着还挺香的饭。
饭的确很香,各种野菜加肉干烂炖成糊状,卖相难看,但是有着一股天然的味道。
就是那碗太黑了,就好像从来都没洗过似的,还有那筷子就是两根长短不一的小木棍。
但是珑公主还是吃得很香,比之前吃的那野果还香。她明白了,用精美的器皿所盛放的精致无比的食物,不见得比得上这用黑碗所盛的糊糊。
关键在于心态。
夜里,珑公主跟妇女一起躺在那木板上,虽说铺有兽皮,依旧很硬,也很凉,但是珑公主却是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
她美美的睡了一觉,而且没再做噩梦。
第四天的时候,天放晴了,另外毒狼草药效极佳,珑公主几乎已经感受不到任何疼痛感了。
珑公主看着妇女微微作揖,表示自己要走了。
珑公主其实想给妇女留下点啥的,可惜了,她身上什么都没有。
妇女只是看了她一眼,点了下头,然后回过身子去继续烧火。
你要走,随意,你想在多留两天……还是别了,万一我丈夫提前回来了,那就好不好了。
我就是在做一件极其普通的事情,就跟拿起一块干木头放进灶里烧一样简单,我不需要你感激。
珑公主再次作揖,那紫瞳留恋的扫了这个待了三天的小屋一眼,有些不舍的转身走出这小屋。
天空已然放晴,久违的阳光驱赶着寒意跟潮气。
珑公主抬起头来,微微眯着眼睛看向那太阳,脸上浮现出极其舒坦的笑容。
原来,阳光可以这么美,这么甜。
然后,她眼神坚定的看向前方,她要继续往前走。
事到如今,她就是想看看,抛弃龙脉这一高贵身份,她能在这山脉里活多久,她能走多远的距离,她能杀死多少恶狼。
她将这当成了一个目标,这算是她人生的第一个目标。
往前行走了十数丈的时候,一道显得如此高贵如此骄傲的身影,突然间出现在珑公主的视线范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