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的话,他那句话虽然说的不妥,但也不到她发脾气的程度,她把孔刺史叫来,大发脾气,又说了那么些话,这些话,可不是说给他听的。
他至多是倒霉,被当成了一个发作的由头而已。
他这边的情形,很快就被吴不争送到了唐时锦耳中。
唐时锦发作一场,就是为了激化矛盾,得到更多的信息的。
从现在的情形来看,这俩人,看起来浓情蜜意的,其实各有打算。
起码庄芝兰,并非对孔玉临真正倾心的。
想也是啊,庄芝兰爱慕的是桃成蹊那种玉一般的神仙公子,而孔玉临大概是她最不喜欢的那一类人。
不过这姑娘精明势力,并不是恋爱脑的人,她肯定是图孔玉临能给她的好处。
但这对唐时锦来说也没什么不好,不恋爱脑就不会全无保留,她应该不会轻易吐露炎柏葳的身份,毕竟兹事体大,她再傻也知道,这个消息一说出来,不管孔玉临怎么想怎么做,首先要灭的,就是她这个“口”。
唐时锦沉吟道:“先这样吧,盯着点儿。”
吴不争应下了。
唐时锦第二天,就开始在街上转悠。
孔刺史后来送过来的人,姓周,名叫周明滔,是家中的长子,温和宽厚,饱有才华。
唐时锦对这种叔范儿,哥范儿的人都比较有好感,所以几个人相处的还算不错,唐时锦到处溜达着了解市场,品尝美食,偶尔有商会的人壮着胆子上来搭话,唐时锦也会聊几句,于是不几天,本地商会的人就试探着投了帖子。
唐时锦也回了帖,时间定在了三天之后。
早上照例练武,然后唐时锦换了衣服,挽着袖子出来,就见江必安站在门角处等着她。
江必安这个人,身上有种老京城人的习惯,早上喜欢溜达到各种小街小巷,找那些老字号的小摊儿吃早饭。
而唐时锦初到一个地方的时候,也比较喜欢用这种方式去了解当地的风俗。
所以碰到两回之后,两人就有了点儿默契,早上会搭个伴儿出来找地方吃饭。
出了大门江必安就问:“今天往哪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