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这三种主要杀伤效果中,又明显的分成了三个不同的重要性等级。
具体的杀伤范围,也都是有不同的方法可以估算。
首先是冲击波,它属于瞬时杀伤,是核打击规划中首先要考虑的。
冲击波超压的强度,可以用si表示,关于不同si的具体破坏效果,可以从各种文献中找到答案。
1979年美国国家情报评估nie113878里面对“软目标面目标”的摧毁标准是15si,这“足以摧毁一座钢筋混凝土建筑物”。
苏联的人防规划中,城市周边的疏散“缓冲区”,目的是防止人口受到14si的冲击波。
这种强度的冲击波作用下,房屋的玻璃会被震碎,木质棚户之类的低强度的建筑可能倒塌。
1979年美国技术评估办公室的报告《核战争的效应》里面认为
baozha冲击波超压达到5si,人员有50的概率死亡,冲击波超压达到12si以上,人员近乎100的概率死亡。
这是在城市环境中,考虑建筑倒塌,产生的二次伤亡的情况下。
如果单纯使用冲击波,在空旷平地对人员进行杀伤,则需要30si左右。
城市范围内,以50死亡概率的5si的超压范围,作为有效杀伤范围,是一个获得比较多的认可的数据。
这个杀伤范围的具体大小,有一个相对简单的计算公式。
baozha当量开立方根,乘以baozha比例常数1493885,得到的结果就是有效杀伤半径,当量单位是万吨,半径单位是公里。
10万吨,杀伤半径32公里。
100万吨,杀伤半径69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