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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日记里的秘辛(2 / 2)

廷曼谈了恋爱,是文学班的学长,能写一手好文章。他们当着我的面都毫不忌讳的,廷曼热情的亲她的王子,她好勇敢。也是,她是叶家小公主,想要天上的月亮也能被满足,更何况她只是爱上了一个人。

我们一起去吃了饭。席间,那个少年说,他最近有给一些报纸和期刊投稿,稿费很可观。他萌生了一个想法,办一个自己的文学网站,面向广大的文字爱好者征稿,读者可以在上面付费看喜欢的。

廷曼很骄傲,因为她喜欢的人很有想法。

日记似流水,记录着一个初识爱情美好的少女的小心思。

有敲门声响起,是父亲。他端来热牛奶,“睡前喝一杯,安神。”

奈莎片刻怔仲,以前也有个人总叫她睡前喝牛奶,还会借机说几句会让她脸红心跳的话。她回了句“谢谢”,乖乖的喝。

安逸嘴角扯出一丝笑,“和爸爸不说谢谢。”

对,说谢谢反而觉得亏欠。

“时间有的是,早点休息,明天再看。”安逸轻手轻脚地出了房门。

奈莎关了台灯,竖起耳朵听一会,安静没声了,她又重新开灯继续看。她不知道的是,楼下有人因为她的灯一开一关而心情起起伏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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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从吃晚饭起,叶霑就进入了小区,宋家的门牌号很好查,他在社区园林里找了个木椅子,仰头看宋家的灯光。他在等奈莎出来。

叶雷叫了三份外卖,老板和属下端着吃,这等惨兮兮的经历,他也是头一遭经历。

人始终没下来。

“老大,莎姐留宿的可能也很大,咱们回去吧,现在天也挺凉的。”叶零建议。

叶霑不耐烦地摆手,“你们俩回酒店,我自己等莎姐,她一个人走夜路我不放心。”

老板都不走,叫他们这些做下属的怎么走。叶零和叶雷只好硬着头皮,舍命陪金主。

十一点多的时候,楼上的关灯了。很快就可以确定是留宿还是下来了,又过了五分钟,灯又亮了。

“大神不睡觉啊,怎么又开灯了?”叶雷彻底没脾气了。

“你们两个,滚回酒店去。楼上灯泡就够亮了,还要添你们两个,照的我刺眼。”

话虽这么说,下属也知道,老板这是体谅他们,更得陪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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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年轮来到了宪历1989年。

3月2日,天气晴,北风三级。

我和廷钧终于稳定了恋爱关系,并且得到了家里的祝福。我的父母都是很开明的人,只要我喜欢,他们都同意。如果说这段情感有什么不完美,大概就是伤了一个人的心,姿风。

姿风是我的好朋友,从高中起就是,我们的成绩也总是不相伯仲,我第一她第二。偶尔我发挥失常,她就第一。只是我没想到,她也喜欢廷钧。而今天,她找到了我。

见到我的第一眼,她开门见山,要什么条件我才肯离开廷钧,和他做回普通朋友。我不可思议地看着她,告诉她我们是真心相爱的。

姿风只是冷笑,她说,‘你真正了解他,了解他的家族吗?他需要的不是一张漂亮的脸,一个可以供起来的花瓶,而是一个可以切切实实帮到他的人生伴侣,与他一起笑看风云的同行者。而我宁家,和叶家门当户对,我从小就认识他,就爱慕他。’末了,她哭了,她说‘菀菀你放手吧,你们不会幸福的’。

那次谈话之后,我的心乱极了。一面是我最好的朋友,一面是我最爱的人。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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