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成知道,自己就这么离开,是纯粹的一时冲动。
其实回想起来,从自己第一次置换开始,到现在。
所有做过的重要决定,哪一次不是冲动呢?
回到最开始,按照最理智的规划,他应该在走出第三区的当天,就回家去找自己的父母,让他们认回自己这个儿子,自己再想办法回归过去的生活。
回到两个小时前,按照理智,他起码应该跟方一鸣他们商量,把自己的计划说给他们听听……最差,离开的身后也要跟他们说一下,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不辞而别。
但他还是冲动了。
原因很简单,仅仅是看了一条本地新闻。
东华救助站外卖tóu • dú的案子,作案人抓到了。
当事人交代,他原名叫曾强,今年11岁。
tóu • dú的动机很简单,因为他进去过三楼一次,他恨那里的所有人,而他之后恰好置换到这座城市的一个外卖员的身份。
本来外卖员每天都是有人格验证信息的,但这东西只要联系上本人,花几百块就能买到。
那外卖员留了联系方式。
外卖工作很简单,他做了两天之后,看到了一个来自东华救助站的订单。
tóu • dú的药丸是跟别人要的,线下交易,没花钱,对方说免费送的。
曾强几乎没有多想,他只想着去报仇。
作案之后虽然他想到了逃跑,其实完全没有计划,只是躲在一个小区的公园里。
到了晚上他准备出来,被小区的巡逻队抓到了。
巡逻队的人说他躺在公园的草地里,企图睡觉。
在经过审问,确定了对方的行为和身份后,政府给了曾强一个机会。
告诉他,如果他承诺之后不再进行意识置换,可以判他三年的刑期,只要他坚持服完刑,就可以自由。
但和许多同年龄的少年犯一样,曾强拒绝认罪,也拒绝服刑。
就在程成把东哥他们四个送到这里的这个上午,曾强的死刑被执行了。
程成看完新闻,才记起来他给曾强留过联系方式,他去打开自己的邮箱,里面只有一封邮件。
来自昨天凌晨:“哥,我要死了,谢谢你们,以后不用给我寄钱了。”
程成在看完邮件后的半分钟就出门了,连行李都没有收拾。
他感觉自己胸中涌起了万丈的怒火,在开着暖气的屋子里,他一分钟也呆不下去。
走在下着雨的街道上,程成脑子里不断的回想着一个念头。
如果昨天晚上不是因为东哥他们四个过来,如果自己能有一个好的工作习惯,按照工作须知里说的,每天定点检查邮件和所有联系方式的信息。
如果自己看到了这封邮件,去找曾强谈话。
程成相信自己能说服他,不就是三年么?对成年人来说,三年算得了什么?监狱里还能接受教育,还有稳定的生活,对曾强这个年纪的人来说,服刑三年简直是一种福利。
但曾强这个年纪的人不会这么思考问题。
这几天和徐向东他们接触下来,程成已经知道了。
他们觉得自己完全没错,自己去服刑就是认错。
对错在他们看来,比生死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