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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一脚踢烂你的骨灰盒!(1 / 2)

可现在才看破,已经是太迟了。

罗灰还以为江枫还要垂死挣扎,拿起弯刀是想继续同他缠斗,没好气的一脚踢在了江枫的手腕上,让江枫手中的弯刀掉在了地上。

“别白费力气和时间了,本座也玩够了,就送你上西天吧,乖乖把脖子伸长,让本座一刀砍下来……不,这样对本座来说太亏了,你这蠢货毕竟是个还算厉害的修道之人,脑子蠢,不碍着身体有大用,正好我的妖奴咯吱已经死了……”

罗灰脸上浮现出扭曲且阴森的笑意,打了个响指。

没多会儿,一只肥硕的灰毛老鼠来到了罗灰的身边,张嘴吐出一只指头大小,通体泛红的老鼠胎儿来。

“乖乖张嘴,把我的鼠蛊吃下去,然后成为我的妖奴,供我差遣,哈哈哈!居然能把一个高高在上的臭道士变成妖奴!本座可真的是天下独尊啊!”罗灰狂笑着把那恶心的鼠胎丢到了江枫的面前。

江枫假意臣服,却是趁着罗灰不备,爆发出全身仅剩的一丝力气,一个铁山靠,把罗灰撞倒在地。

可是,江枫却并没有取走罗灰的性命,而是迈开脚步,跨过那些尸体,朝着墓道的最深处狂奔而去。

看到这一幕,罗灰脸色大变,急忙追了上去。

一边狂奔着,江枫脑海中也在思索着,罗灰这不死之身逆天术法的真面目。

这等术法,并不是起源于中原,而是来自于偏远南疆,并要辅佐一件极其诡异特殊的邪物,才能生效。

至于此等术法的来历的名头,江枫也是在来自南疆的小师妹那里听说的。

据说古时南疆一户人家,有夫妻两个以种田砍柴度日,粗茶淡饭的生活虽然清贫,但老两口子非常恩爱,为人厚道本分,日子倒也过得适宜。

夫妻二人膝下只有一子,这孩子天生耳大,耳垂又肥又厚,于是给小孩起了个ru名叫“福耳”。

老两口老来得子,对福耳无比溺爱,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什么活都不让干。

慈母多败儿,这小子长大成人之后,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还学会了耍钱piáo • chāng,把他爹气得吐血而亡。

福耳不但不思悔改,反倒变本加厉,把家里的田产变卖挥霍了,又去偷鸡摸狗,一次被人告上了衙门,他逃到山里躲避,途中撞见一伙养蛊的黑苗,就此跟去湘黔交界混饭吃,几年后回归故里,到家不说孝顺老娘,却肆无忌惮地shā • rén越货,他若瞧上哪家的姑娘媳妇,光天化日里就敢进去施暴,谁拦着就拿刀捅谁,比那山贼草寇还要凶狠猖狂。

想来王法当前,哪容他如此作恶,果然惊动了官府,派差役将福耳抓起来过了热堂,他对自己所犯之事供认不讳,被讯明正法,押到街心砍掉了脑袋,民众无不拍手称快,没想到行刑之后的第二天,此人又大摇大摆地在街上走,依然四处作恶。

官府自然不会坐视不理,再次将其擒获正法,可不管福耳的脑袋被砍掉了多少回,这个人都能再次出现,活蹦乱跳地好像根本没死过,百姓无不大骇,不知此人是什么怪物,任其为非作歹,谁都拿他没有办法。

最后福耳的老娘实在看不下去了,只好大义灭亲,到衙门里禀告官府,说此子从黔湘深山里学了妖术,在家里床底下埋了个“藏魂坛”,肉身虽然在刑场上被斩首示众,但他过不了多久就能从坛子里再长出来。

官府闻之将信将疑,立刻命人到其家中挖掘,果真刨出一个黑漆漆的坛子,形状就像骨灰罐似的,当场敲碎砸毁,再把福耳押赴刑场碎剐凌迟,锉骨扬灰,自此就再也没有发生过妖人死而复生的事了。

江枫料定,罗灰的这不死之身邪法,必定是和小师妹讲的这“藏魂坛”邪宝,如出一辙!

怎么也杀不死,无限复活,只因为罗灰的真身命门,必定是藏在那“藏魂坛”里,这也就能解释他的尸体过段时间,就会变成一滩泥土,而且每次出现时,都是赤身luǒ • tǐ,手里拿着的兵刃武器,也各不相同,甚至最后都只能赤手空拳。

“只要摧毁了那藏魂坛,这家伙的肉身便是不能再从坛子里长出来,再丢了性命,也就是彻底死翘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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