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说你爱我。”他声音颤抖,他迫切地需要一句安慰,一个证明。
“阿轲......”傅斯冕有些不解。
周时轲不愿意听其他的话,他不管不顾,“我要你现在就说。”
傅斯冕看着床上无助的男生,勾起嘴角,慢悠悠说道:“我爱你,阿轲。”
周时轲脱力一般摔了回去。
只要傅斯冕还愿意要他,一切都没关系。
但他已经有了预感,他和傅斯冕这种畸形的亲密关系,应该快结束了。
只等着最后一根稻草落下来。
傅斯冕下了楼去车库里开车。
打燃火的时候,电话响了,他拿起来一看,是熟人。
“傅哥,我回国了。”那头青年嗓音温润熟稔,没有刻意讨好,但又恰到好处地表现出了亲近。
傅斯冕戴着蓝牙,打开百度搜索发烧病人退烧后可以吃点什么。
“嗯。”他心不在焉地答应了。
“明天叫上大家,我们一起吃个饭吧,把阿轲也带上。”林治晔柔声说道,“太久没见了,我很想你们。”
傅斯冕的感情淡漠不是盖的,他无动于衷,“阿轲生病了,不方便出门。”
现在江城气温骤降,从秋天到冬天的过渡极其迅速,傅斯冕已经在想要不要直接把周时轲冬天的商务给叫停算了。
察觉到了傅斯冕的敷衍,林治晔不为所动,他语气有些担忧,“没事吧,要不要我过来看看?”
“差点忘了,你是学医的,”傅斯冕笑了一声,又说,“不用了,家里医生已经看过,阿轲已经退烧了。”
林治晔在那边松了一口气,又道:“江城最近挺冷的,还是得注意保暖。”
“嗯,没什么事我就挂了。”
挂了电话,林治晔眼神阴鸷,他缓缓放下手机,肩膀猝不及防被人拍了一下,他瞬间又变成了满面春风。
“怎么了?”
唐冬冬倾身过来,低声道:“叶子,劝你别打傅哥主意了,阿轲会难过的,我们都会心疼的。”
林治晔缓缓地笑了,“一个平民,你们还拿着当个宝贝?”
青年穿着深蓝色的长呢子外套,头发是浅棕色,发尾刚好落在肩上,微卷,他眼窝比别人看起来更加深邃,瞳仁很浅,给人一种雌雄莫辨的美感。
唐冬冬被林治晔噎了一下,“什么叫平民?你在国外呆傻了吧?”
林治晔瞥了一眼唐冬冬,抱着手臂靠在了沙发上。
也不是唐冬冬他们拿着周时轲当宝贝,好歹从高三到现在,也有五年了,五年的时间已经足够他们看清一个人了。
别的不说,周时轲真的是一个特别值得交往的朋友,相反林治晔,高一就跑去了国外,一年都难得回来一趟,再深的感情也会变淡的。
“找个时间,我去看看阿轲。”林治晔说。
唐冬冬头皮一麻,“你就只在朋友圈里见过阿轲的照片,别搞得好像很熟一样。”
“你们的朋友,不就是我的朋友?”林治晔反问道。
“你是我们兄弟没错,但是你他妈想撬人家墙角!”唐冬冬低吼道,他白嫩的脸蛋涨得通红。
林治晔轻笑一声,“撬得动是我的本事。”
唐冬冬:“......”
他们这群人,林治晔的性格和傅哥是最像的。
无差别攻击,但傅哥的无差别攻击是你触碰到了他的底线他才会攻击你,而林治晔则是随自己开心,他想攻击就攻击。
加上他开起玩笑来没个度,这个圈子里不少人都挺怕他的,不过尽管林治晔是这么个人,但他是林家捧在手里的小少爷,他就算开玩笑过了火,被开玩笑的人也还是得装作很好笑的样子哄他开心。
林治晔初中的时候,极端阴狠的性格就已经初见雏形,老师让他看不顺眼,他把老师从楼梯上推了下去,那个老师落下了终身残疾,到现在走路都一瘸一拐的。
本来唐冬冬他们是很瞧不起这种人的,一群有钱有势的公子哥,根本不屑于去干这些掉价的事儿。
可林治晔虽然阴狠,却又喜欢路见不平,喜欢救助流浪的小动物,在国外也经常去给看不起病的人义诊。
总之,林治晔就是一个唐冬冬看不明白的神经病。
“反正,你要撬墙角你就撬,前提是别动阿轲,”唐冬冬皱着眉,“傅哥对他挺上心的,你不要伤了兄弟之间的感情。”
林治晔嘴角轻松淡然的笑慢慢消失,他抬起头望着唐冬冬,嘲讽道:“当初是哪些人向我保证,不会让傅哥有机会和别人在一起的,是你们没有说到做到。”
当时虽然年纪小,可林治晔认定的事情就是认定了,后来在国外,同一个圈子里的群有人发了傅斯冕和一个男生的合照,他才知道傅斯冕竟然谈恋爱了。
唐冬冬摸摸鼻子,“傅哥要跟谁在一起,哪是我们能看得住的?”
第二天傅斯冕得去公司了,他给餐厅打了电话,按时送餐过来,等周时轲吃完再收走餐具。
周时轲依旧觉得有些头重脚轻,但灵感却意外的爆棚,一天的时间,就作出了一首完整的曲子。
这种状态下创作出来的音乐,情绪特别有张力,周时轲喜欢得不行,就等着傅斯冕晚上回家之后分享给对方。
但傅斯冕一直没有回家。
晚上九点,同一时间的傅家老宅。
傅家的家主傅贤今年已是五十多岁,他不屑于保养,双鬓已出现了几抹白,但是却无端地增添了几分威严。
他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手里拿着一份文件。
“是这样的,”他开口,声音浑厚有力,没有丝毫老态,“林家最近也想进军娱乐产业,所以需要不少业内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