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游戏也太真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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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加伦港。
港口区的警卫局正对着金加伦港最繁华的街道,街上一片熙熙攘攘,人来人往。
尼哈克总督站在大街上,茫然地望着这条陌生而宽敞的大街,眼中写满迷茫,一时间竟是认不出来这是哪里。
干净整洁的街道,刷着白漆的洋房,黑色的路灯耸立,一切似乎和以前一样。
而与以往不同的是,那喧嚣的声浪沸反盈天,街上人来人往穿行,还有一些杂耍的戏子骑着两个或三个轮子,在街上飞快的穿梭着。
这里哪还有一点儿郁金香街尊贵优雅的样子,倒更像是闹哄哄的克拉芭市场。
果不其然。
这里全乱套了。
“你自由了。”
有人在他身后说了这么一声,声音些许冰冷,甚至还带着一丝嘲弄的味道。
“谢谢……”
尼哈克下意识地回了这么一声,随后才意识到这不是他该说的话。
狠狠瞪了那个狱警一眼,他甩了下袖子,迎着街道迈了一步,却因为用后脑勺看路,撞到了一位手捧着一大摞纸的孩子。
“嘿!当心看着路,老头!”那孩子朝着他不满地嚷嚷了一声,却没和他纠缠。
时间就是金钱,有这废话的时间他不如多跑两趟,多赚几枚加仑。
然而尼哈克却不打算放过这家伙,只见他脸色胀红,伸手去揪那小鬼的脖子。
“你这家伙叫我什么……你,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管你是谁,你又不是那些铁人!”那孩子灵巧的躲过了他的手,嬉皮笑脸地说着,走之前还不忘朝他扮了个鬼脸。
见此小鬼无礼如此,尼哈克气的就想追上去教训他一顿,却又觉得自己动手太丢分,见那孩子越走越远,也只能骂了两句,顿足作罢。
“哪家的野狗,真是没有教养!”
看那小鬼的那身行头,衣服虽然旧了点,但还算整洁,想来应该是哪个落魄贵族家的孩子。袖子上打着补丁,如此不知体面,这家人生活一定很不如意吧,父亲一定是做体力劳动的粗人,母亲八成是得去卖的,搞不好还得吃几顿土。
幻想了一下那家伙可怜卑微的生活,尼哈克觉得顺气了些,似乎是赢了。
然而没等多久,他忽然又意识到了不对的地方。
不只是那孩子,甚至不只是一个两个,大街上所有人都穿着衣服。
哪怕是干粗活的劳工,也都穿着便宜的粗麻衬衫和澹蓝色的帆布裤。
而那些骑着两个轮子车的人,则更讲究一些,多穿着棉织的短袖衬衫和裤子,腰上系一条皮革束腰。
不只是男士,也有女士,而这也是令他最为震撼的地方。
虽然金加伦港的贫民们素来不知礼数,有什么穿什么,腰上围一圈窗帘也叫裙子,但对于能穿得起衣服的人来说,什么人能穿裤子,什么人不能穿,以及什么样的场合穿什么,是有一套200年来形成的不成文规矩的。
先前看那孩子穿着衣服,他还以为那家伙是那个落魄贵族家的孩子,毕竟贫民窟里的穷鬼大多只套件破布,就算有衣服也不可能给孩子穿。
然而现在看来,他的认知似乎出现了一些偏差。
直到现在他才意识到,这条街上有衣服穿的“贵族”未免也太多了点。
这是金加伦港?
尼哈克整个人都懵了,眼睛瞪得老圆。
而就在这时,聒噪的声音和那嘈杂的信息也一并灌入了他的耳中,那嗡嗡不绝的声音,他只感觉脑袋像要炸掉。
“卖报卖报,新鲜出炉的报纸!金加伦港必吃的美食都在上面,还有废土上的新鲜事!”
“老面馍馍!好吃的馍馍!还有新鲜出炉的大肉包!”
“老板走哪里?一里地只要一加仑!”
“我蹬的快!老板坐我的车吧!”
“听说远征军打了胜仗,虽说是惨胜,死了1万多人!”
“嘶……”
“假的吧,总共才3万人。”
“嘿,真不是我瞧不起那些家伙,你要说死一百个赢了我是信的,死一万个还赢了我是打死也不信!”
“你这是什么书?”
“机械原理,数学,几何……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从港口那边淘来的,听说是曙光城那边用换下来的旧书。”
“你看这玩意儿干什么?”
“多一门手艺多一条路,总不能一辈子待在这里吧。”
“这也没什么不好吧?皇帝陛下和他的总督已经从这滚出去了。”
“是挺好的,但联盟和帝国停火了,谁知道他们以后还会不会回来。”
人们大声喧哗着,交谈着,叫卖着,讨价还价着,将原本宁静的街道弄得乌烟瘴气。
尼哈克不知道他们在高兴什么,更不知道这乱七八糟的场面有什么好高兴的。
在属于他的时代,下等人敢出现在这条街上而又拿不出个理由,他的警官会狠狠的给他们两棍子。而那些穿着裤子的姑娘,他们会把她的裤子没收了再赶走,或者看心情关几天等她的家人上门来领。
他以为联盟的胡作非为会把这儿弄得一团糟,而事实也确实如此,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这里已经乱成了一团。
然而令他沮丧的是,那些吃够了苦头的蠢货们却没有欢呼他的归来,甚至把他的这张脸都给忘了。
不只是那些下等人们,就连那些簇拥在他身旁的贵族们,也没有一个来迎接他的,不知道他们都在忙着些啥。
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来了,人们像没头苍蝇一样在街上乱窜,沉浸在联盟带来的糖衣炮弹中无法自拔。
一切似乎都只是他的自作多情——他以为自己很重要,离了他这儿的人都活不了,所以联盟才会火急火燎把他放出去。
事实却是,没了他,人们反而过得更好了。
面对着陌生的一切,他的心中忽然生出一丝无所适从的感觉。
就在这时,他身后传来一声试探的招呼。
“尼哈克先生?”
对名字下意识有了反应,尼哈克回过头去,只见一位穿着皮夹克的男人正看着自己。
他不认识这家伙,但那人却明显认识他,一见到他的脸,顿时露出高兴的表情,欣喜地走上前来。
“果然是您!鄙人阿克什,尹赛尔先生的仆人。”
这家伙比画像中胖了一圈,脖子都快没了,以至于他差点儿都没认出来。
“尹赛尔?”尼哈克有些懵,很明显没听过这个名字。
那人看到他的表情却不以为意,只是热情地笑着继续说道。
“像您这样的贵人肯定不记得我家老爷了,他只是一名男爵,成天和我这样的粗人打交道。不过我家老爷一直记得您,前年陛下为四王子举办的成年礼宴会上,他曾和你有过一面之缘。他总向我们说,在见到了尼哈克总督之后,他才知道真正的贵族是什么样。”
前年陛下为四王子举办的成年礼宴会……
尼哈克总督当然记得四王子,陛下身边的每一个人他都记得,然而在某个王子的成年礼宴会上见过谁,又和谁喝过酒,那种事情他怎么可能想得起来?
他只记得第二天早上是在一位伯爵夫人床上醒来的,至于什么男爵,在那种宴会上怕是连和他握手的资格都没有。
不过,虽然打心眼里瞧不上这个名字,但尼哈克总督心中还是不禁一暖。
那些平日里舔着自己皮鞋的家伙,一个来探望自己的都没有,最后反倒是一个两年前与自己有过一面之缘的家伙还惦记着自己。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这家伙为何没有自己过来,而是派一名下人来招呼。
似乎看出了他脸上的不悦,那个叫阿克什的男人笑着说道。
“我家老爷是想来亲自接您的,但无奈他有军令在身,没法从前线抽身,只能委托我来招呼您了。”
“军令?什么军令?”对于外面的事情毫不知情,尼哈克有些懵地说道。
阿克什笑着说道。
“自然是远征军,现在整个废土上……当然也包括压根儿不是废土的婆罗行省,再没有比对人类之敌的战争更重要的事情了。不只是我们派出了军队,军团、企业、学院都派出了部队。”
尼哈克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但其实心中压根就没懂。
什么是人类之敌?
帝国什么时候又多了个敌人?
知道这些事情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解释清楚的,阿克什顺水推舟地说道。
“这其中的缘由很复杂,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说清楚的。我家主人在凯旋大酒店为您准备了接风洗尘的宴席,请随我移步到酒店的包厢,我会慢慢为您解释清楚。”
“那就劳烦了。”尼哈克左右看了一眼,既没有其他人来接自己,遂接受了他的好意,跟在了那个尹赛尔的下人的身后。
俩人上了一辆三轮,准确来说是三轮牵着的篷车。
而就在街道的另一头,一名穿着笔挺衣装的鼠族人小伙子正神色澹漠地看着监狱门口。
直到那辆三轮车消失在街道的尽头,他才轻声说道。
“库纳尔,我的朋友,你还记得那个家伙吗?”
一旁的狗族人小伙点了点头,翁声道。
“当然记得,他可是总督府的老爷。”
阿辛慢条斯理地说道。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现在的他就像从下水道里钻出来的老鼠,被街上的人吓得不轻,懦弱,卑微,色厉内荏……啧啧。”
他轻轻地摇头,毫不掩饰眼中的嫌弃和嘲讽。
那家伙简直像极了以前的自己,如果扒掉那家伙身上的衣服把他扔到街上,他的表现甚至未必会比自己从容。
这就是帝国的贵族。
这儿哪有什么日族人,牛族人,象族人,分明只有不同品种的老鼠。
库纳尔都囔着:“我不明白,为什么联盟不干脆把他们给杀了。”
自己当那个皇帝不好吗?
弄那么麻烦。
他们只要再往西前进一步,就能拿下千柱之城。只要在那里加一根柱子,他们就能以“铁人”的身份君临这片土地,成为这片土地上的第1001个神。
“你不明白就对了,那是我也想不通的地方,不过我的直觉告诉我,这就是联盟没把他们杀了的原因之一。”
看了自己的朋友一眼,阿辛简单地这么说了一句,随后便结束了这个不会有任何结果的话题。
可惜了。
他原本打算请那位落魄的老爷吃个饭,说不定能就此搭上天都的线,把蕉头湾的生意做得更大一些,但看来自己还是慢了一步,有人捷足先登地盯上了那家伙。
不过也无所谓了,想来那位老爷也不太可能和自己一个鼠族人把酒言欢,而他在看到了那家伙的丑态之后,也忽然失去了兴趣。
尤其是当他想到,这偌大的帝国竟是由这么一群玩意儿在霍霍,更是感觉脸上无光,腰杆直不起来。
不如把这些人给换掉得了,他的脑海中突然冒出这么一个念头。
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便一发不可收拾,在他的脑海中不断发酵着。
当然,他没想过自己去当那个皇帝,毕竟皇帝的日子可未必有他现在这般舒坦。
听说北边的森林里有一群月族人起义军。
或许他可以投资一下那些人。
比如利用自己在军阀之中的关系网,送他们一些装备,安排一些人去曙光城学习什么的。
想操作一下其实还是很容易的,通过那间名叫“弃船之乡”的旅馆,他甚至和勐虎军、黑豹军的头头都搭上了线,整个东部地区大大小小庄园、矿坑生产的资源,至少有一半都是通过他那个影子口岸卖到金加伦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