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屋中一抹银芒闪过,长剑已然出鞘,朝着床上的郡主疾刺而去。
然而,就在下一瞬。
忽听“乒”的一声脆响,长剑竟似刺在铜墙铁壁上,猝然而断。
“糟糕!”
来人一声惊呼,话音还未落,屋中突然亮起了烛火。
霎时间,光亮一片,灯火通明。
“唉!沈大哥,你果然还是来了。”
沈良一脸震惊的看着坐在床上的程光,对方的指间赫然还夹着半截剑身。
正当他错愕之际,屋外又传来了脚步声,随后房门被打开。
包拯进来了,贤王进来了,庞太师进来了,高丽郡主和崔尚书进来了,公孙真父子进来了,就连包大娘和楚楚都进来了。
所幸,小艾没有进来,让沈良松了一口气。
此时此刻,他实在不知道自己该如何面对小艾。
“沈良,怎怎么会是你?”
人群中,最难以接受的是包大娘,对于她来说,沈良无异于是自己的亲子侄。
“呵呵!”
沈良很平静的笑了笑,转头看向了包拯。
“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上午郊游的时候,你喝水的姿势出卖了你,知道了你辽人的身份,其他的也就不难推想了。我们之所以查不出凶手是怎么离开现场的,是因为你从来就没有离开过。杀完人之后,你躲在门后面,等我们来到这里以后,你再从门后走出来,装作刚刚到达现场的模样。而那个连续两次出现案发现场的十字划痕,其实就是你官服腰带上的那个标记。”
其他人闻言,均是恍然大悟。
“来人,把他拿下。”贤王沉声下令。
“遵命。”
两名白衣护卫应了一声,迈步向沈良走去。
沈良眼神一凛,正要出手反抗,却见眼前人影一闪,程光已出现在他身前。
“沈大哥,不好意思。”
“没关系,我不怪你。”
“沈大哥,投降吧,你跑不了的。”
包拯这时也走到了两人身旁。
“包拯,在我们契丹人的语言里,只有成败,没有投降。不过,在这种时候你们还愿意叫我一声大哥,我已经很知足了。我们契丹人交朋友贵在坦诚,我告诉你们,我叫耶律良材,三十岁,潜伏大宋十年,为的就是挑起大宋和邻国的战争,好让我大辽从中渔利。”
“我叫包拯,庐州人士,今年二十岁,天鸿书院的学生,天生皮肤黑,人称包黑子。”
两人说完,同时看向了程光。
“我叫程光,庐州人士,今年二十一岁,一个逍遥江湖的浪荡子。”
“好,你们这两个朋友,我耶律良材交了,只可惜此时无酒。”
包拯道:“没关系,我相信总有一天,咱们可以把酒言欢。”
沈良点了点头,转而看向了程光。
“程兄弟,耶律大哥有两件事要拜托你。
第一,帮我照顾好小艾,别让她再被人欺负。
第二,就是一定要保护好包拯,他太善良了。”
“放心,有我在,谁也伤不了他们半根寒毛。”
“还有最后一句,小心庞太师。”
这一句沈良说的声音很只有他们三人能听到。
随后。
“程兄弟,动手吧,我不想受他们的折磨,能死在你这种绝世高手的掌下,我也算是死而无憾了。”
程光将头转过一旁,闭上了双眼的同时,一掌拍在了沈良的胸口上。
“耶律大哥,一路好走!”
“轰!”
雄浑掌劲从沈良背后透体而出,后边的窗户登时被余波震了个支离破碎。
“耶律大哥!”
包拯一把接住了沈良尸体,一声嘶吼,悲恸欲绝。
程光看着死去的沈良,不对,应该是耶律良材,内心也有些戚戚然。
从这段时间的相处下来,他知道耶律良材内心不是一个想要战争的人,但是因为身为契丹人,他不得不这么做。
要是在千年后的华夏,这个时候的耶律良材可能已经和小艾成为了男女朋友,都是命啊。
不过对于耶律良材的做法,他不敢苟同,他这个人算不上无辜。
要是让他成功挑起大宋和高丽的战争,两国会死多少将士且不去说。庐州城内的人恐怕一个都活不了,会被城外三千高丽仪仗兵杀个干净。
到时候这千万条人命,又该算到谁的头上呢。
只能说彼之英雄,我之仇寇了。
而人群中的庞太师深深的看了一眼程光,眼神中带走莫名的情绪。
以程光的功力注意到了庞太师的目光,不过他没在意。
在他看来,庞太师只不过是个过客,虽然在剧情里被贴上了反派的标签,不过程光还是欣赏他主战派的想法。
因为和平不是谈出来的,而是打出来的,这一点,程光是深有体会的。
千年后的华夏就是在一场场战斗中崛起,重新伫立于世界之巅。
得知沈良的事情后,小艾就一直沉默不言。
整日茶饭不思,神思不属,眼看着身子日渐清瘦、憔悴。
凌楚楚看着小艾的样子,几番劝说开解,都没什么用,最终也只能叹息:“没想到小艾她对沈良的感情这么深。”
程光也有些感慨,原剧情里小艾甚至愿意为了沈良付出生命,可见小艾的痴情。
想想小艾悲惨的经历:年少之时就父母双亡,只能dú • lì生活。之后因为背负着狼女吃人的谣言,她一直被人嫌弃、被人欺负,大概从没有人像是沈良那么体贴她、照顾她吧。
她不仅仅只是把沈良看做是爱人而已,更是亲人,是她在这个世界唯一的依靠,现在这个唯一的依靠没了。
两日后。
一切尘埃落定。
“不好了,小艾留书出走了。”
楚楚火急火燎的拿着一张信纸,来到了程光的书房,放在了他的面前。
只见信纸上歪七扭的写着十二个大字:我走了,不要担心我,我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