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刘协第一次带兵打仗,还冲锋陷阵,不慌肯定是不可能的,但他也确实被保护的很好,前后左右全是自己人,他与其说是在冲锋杀敌,不如说是被簇拥着到处溜达,根本就没人能杀到他的面前,他也没机会亲自动手砍人,只听到外面喊杀阵阵他却连个敌军的影子都看不见。
两支骑兵每一支都在四百人左右,不多,但却足够精锐,这些虎贲来自于兖州,不管是于禁手里精挑细选的泰山雄兵,还是李典手里的李氏族兵,全都是百战之师,且武器最为齐全,长矛短戟强弓环首刀俱全,各个身穿制式筒袖铠,贼军简陋的武器砍在身上跟没事儿人一样。
仅片刻,贼军营寨就彻底被两支骑兵打得相互挤压践踏,看上去就像是热刀切奶油一般,所过之处竟似没有丝毫抵抗一般,打得比预想之中还要顺畅。
有一种,这不是在打仗,就是在屠杀平民的感觉。
李典见状,干脆将手中的马朔挂在马后抽出了环首刀大喊一声:“用刀!”
马朔主要是用来冲阵的,这阵压根就不用冲,一碰就散了,所以,还是用环首刀shā • rén来的快。
冲啊,冲啊,刘协什么感觉都没有,感觉就好像是郊游散步一般的就真的成功将贼军贯穿了。
原来打仗,也挺简单的么。
冲到了营寨城下,刘协也是意气风发,抽出了压根就没沾上一滴血的天子剑,冲着营寨里面一指,哈哈大笑道:“李通啊,朕亲自来救你来了,哈哈哈哈,你不要怕,出城和我杀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