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芳走了,老太太盯着孙女好半天,心说多好的姑娘,这村里怎么就没有一个配得上孙女的小伙子,老太太头一次嫌弃这个地方小,竟然没有好小伙。
巴拉来巴拉去,就没有一个配得上她孙女。
金芳走出去不远,就碰到个熟人‘队长家的儿子’,也不算熟悉,昨天刚巧看到过这位的热闹,不过没说过话。
要说队长家儿子的人品还是能信得过的,金芳一个小姑娘,不远不近的跟着后面走,好处就是没人敢招惹她。
坏处也有,这不是前面的人被拦住了,金芳没想继续看笑话,想要走自己的都不成,竟然被当成同伙给拦住了。
误会有点大。
金芳眨眨眼,这姑娘昨天同队长家儿子一块的,挺勇敢的姑娘,拦着男人就算了,拦我做什么,而且还直眉瞪眼的,大家不熟悉。
看着队长家儿子闷不吭声的,金芳只能自救:“你劫财还是劫色。”
成功的把两人的视线都给吸引过来了,金芳咬一下舌尖,嘴快了。瞎诙谐什么?
今天人家姑娘手上没有拿着棍子,当然了,昨天到底哪个姑娘拿着棍子,金芳也没看清楚。
就听人家姑娘,黑着脸怨怼金芳一句:“你有财还是有色?”
金芳摇头都没有,就剩下一双眼睛能看,还是饿的大大的。
队长家儿子脸色没绷住险些气乐了,好歹一个村的姑娘,人家队长家儿子仗义,立刻出言相护:“王丽丽你别太过分了。”
金芳心说要遭,这时候帮自己,那是让对面姑娘下不来台。再说了,自己承认什么都没有,直接走人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