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的景象,陌生的人,还有陌生的声音喊着自己的名字。
亚瑟慌不择路地往一条人迹罕至的小巷子里钻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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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何夕扶着自己的膝盖呼出了一口浊气,连续的跑动对她的身体来说算不上什么,但是她的后肋一直在疼,伴随着跑动,疼痛也在加剧。
从晚上八点半到跑到现在已经11点了,向几位路人打听也确实有人见到了穿着套头衫的金发男孩儿跑过,可是偏偏就找不到亚瑟。
喉咙喊哑了,围巾跑松了,沈何夕脱下短外套系在自己的腰上,里面穿着的打底衫早就湿透了,她用围巾随意擦了擦,又把围巾搭在了肩膀上。
路上的行人渐渐稀少,这座城市以学校出名,离着学区稍远一些的地方,就显得有些荒僻,比如现在沈何夕站着的地方。
离着中心区远了一些,魑魅魍魉也就多了起来。
独自一人的东方女孩儿,一看就觉得是未成年,自然吸引了一些人的目光。
沈何夕察觉到了周围的不妥,挺直脊背,在走过一个垃圾箱的时候,从垃圾箱跟前的废弃自行车上拽下来的一根钢钎。
“亚瑟!”她对着每一条幽深寂静的小巷子里喊,惊起了游荡的野猫野狗,偶尔还会听到有人开窗喝骂。
又跑了一段,嗓子实在说不出话了,她抬手抹了一把脸,被汗水打湿的刘海就贴在了一边,看起来狼狈极了。
又跑了十几分钟多久,她在路过一条小巷子的时候听到了奇怪的有人在争吵打架的声音。
“爱管闲事的臭小子!给我打!”
“快跑啊笨蛋!”
一大一小两个人从巷子深处冲了出来,其中一个人……很眼熟。
“亚瑟?”沈何夕哑着嗓子叫住了那个略矮的金发少年。
“Cici?快跑!”亚瑟的表情在秒的时间里从惊喜转为惊恐。
“卧槽。”看着两个人身后拿着棍子跑出来的三四个壮汉,沈何夕忍不住用中文骂了一句。
才几个小时的时间,熊孩子你又闯祸了。
“你脚怎么了?”沈何夕发现亚瑟的动作不太对,一把拽住他,低头看他的脚。
“鞋子丢了。”亚瑟不好意思地喃喃了一声,接着又大叫了起来,“快跑!”
趁着路口的灯光,沈何夕看见了亚瑟的脚背上有一点血迹。
“跑你妹啊!给我站着!”沈何夕吼了一声。
又烦又累又操心的一晚上,沈何夕就算是泥人也要变成怒目金刚了,何况她本来脾气就不是很好。
鬼使神差一样,亚瑟居然听话地站下了,被他拉着的家伙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看样子不是kè • yào了就是醉酒了。沈何夕看都不看他一眼,解下了围巾递给了亚瑟:“把你的脚包起来。”
三个大汉看见的,就是刚刚的金发小P孩儿特别乖顺地坐在路边……用围巾自己裹脚。
他们一开始看中的肥羊也瘫在那里,一动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