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为刚才自己毫无舞蹈底子,就丝毫没有犯错地完美跳完一整支陌生的舞曲而感到兴奋。虽然踩了谭顿公爵两脚,但是鉴于苦主本人好像也不怎么在意,那么我就更不可能在意了!
我笑着,用力点头。
“为什么不呢?难得这样开心,跳啊跳啊……”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就感到腰间一紧,随即被带着转了一个大圈。
“那么就准备好了,小妞儿。”谭顿公爵刻意用一种粗俗且轻佻的口吻说着,将我的身躯微微推离他一臂之遥,示意我去看旁边人们的动作。
我吃吃地笑着,学着旁边的姑娘们的样子,将自己的裙摆提起一点来挽到臂弯中,露出小腿和鞋子。
轻快的舞曲响起,我学着旁边姑娘们的动作,踢踢踏踏,用力跺着地板。酒馆结实的木质地板被我们跺得砰砰响。
好在我曾经在现实世界里学过一点这种踢踏舞的皮毛。我曾经很喜欢看好莱坞黄金时期的歌舞片,还认真地跟着电影里的画面练习过几次踢踏舞的脚法。何况这里跳的踢踏舞脚法非常简单,一点也不像那些歌舞片里看到的那么令人眼花缭乱。这种程度我还是可以应付的,所以此刻跳起来,只是起初一段时间有点生疏,渐渐地就愈跳愈熟练。
我们踢踢踏踏,交换舞伴跳上一圈,然后相互撤手,再踢踢踏踏,继续下一轮更换舞伴。当我终于又转回来,面对着谭顿公爵的时候,我已经跳得有点上气不接下气,脸色泛红。
谭顿公爵似乎对我这个模样颇为欣赏的样子——事实上我怀疑他一直很喜欢看别人风度仪态全无的狼狈模样——他眯起眼睛,笑着称赞我:
“卡蜜莉娅,你看上去多么生机勃勃呀,就像一个刚刚劳作了一天,在这种低劣酒馆里被一些下等人恭维得失去了理智,满心以为自己的舞技真的能够降服其他人的乡下妞儿。”
他总是喜欢讽刺我为乡下妞儿。
哦说真的,其实我能理解。
我知道,尽管我后来已经成为了地位高高在上的女王,朝臣和贵族中也不乏那种高高在上的傲慢之辈,总是认为我缺乏必要且良好的教养,言行里若不注意的话就会透出一股无可救药的土气。
和他们比起来,谭顿公爵只是轻飘飘的说一句乡下妞儿,却肯在我面前单膝下跪吻我的袍角宣誓效忠,并且言行也贯彻了他的誓言;与此相比,那句乡下妞儿实在不算是什么。
不过即使他的嘲讽是真的,我也不在乎。
或许是因为听多了他的嘲讽,知道他也只是说说而已,并不会真的心里对我有所轻视;所以我早就对他的嘲讽免疫了。
而且我现在好像还喝了过多的酒,大脑仿佛在带着泡泡的醇酒琼浆中浮浮沉沉,对一切言语的刺激都变得迟钝了许多——我觉得即使现在有人唰地一下站起来,借着酒意指控女王为了上位而无情地对兄长下了手,或者比这更难听一点儿的话,我也不会生气。
说到底,能够获得的实惠才是最真的。这一点,可能放眼整个拜恩王国,再也没有人比谭顿公爵的父亲——那位被所有人都称为“老暴发户”的老公爵贯彻得更好了。
想想看,说不定活得最快乐的人反而也是他。
他凭借身为暴发户的赚钱能力,硬是靠献金和砸钱把自己的爵位从破落贵族一路抬升到了今天的实权公爵;然后又靠着钞能力,聘请了一群优秀的老师来教导他的子女,将他的子女教导成——呃,今时今日这种连王室兄妹都能够迷惑的优秀人物;只可惜他走得有点早,否则的话,他现在一定会得意洋洋,仿佛像是中了人生的头奖。
我并没有见过老公爵,但我稍微想像了一下那几幅挂在斯坦耶家豪邸墙上的油画里所画的那个圆脸、大肚腩、总是笑嘻嘻的老绅士,鼻子都要翘到天上去,得意地啪啪猛拍自己儿子的肩膀,夸他争气,夸他懂事,夸他擅长讨女王的欢心,满脸放光地说这是一种比赚钱还要非凡的能力——
我幻想了
一下那样的场景,然后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然而我的这一番脑补,站在我面前的谭顿公爵是不会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