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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捉蟋蟀(3 / 3)

堂妹吐出来嘴里的残渣,问:“传言说有高人吃完螃蟹后,其壳还可以拼出一只整蟹来。真的假的?”

“四眼”说道:“真的。我还听说现在有常吃螃蟹者,只凭十个指头和一口利齿,也能依次而行吃出一副螃蟹的空壳来的。”

堂哥想了想,说道:“我和你们讲几首和吃螃蟹有关的古诗和轶闻趣事吧。”

几个小孩鼓掌欢迎。

“第一首是李白的:蟹螯即金液,糟丘是蓬莱,且须饮美酒,乘月醉高台。第二首是皮日休的。他吃了螃蟹,还将它刻画得入骨三分:未游沧海早知名,有骨还从肉上生。莫道无心畏雷电,海龙王处也横行。”

堂哥说道:“曹雪芹老先生也忍不住在《红楼梦》里,借贾宝玉之名写过一首诗:持螯更喜桂阴凉,泼醋擂姜兴欲狂。饕餮王孙应有酒,横行公子却无肠。”

堂妹说:“不要说是曹雪芹了,就连国学大师章太炎老先生的夫人汤国梨女士,也捧过吃螃蟹场的哩。她的诗:不是阳澄蟹味好,此生何必住苏州?”

“话说回来,苏州阳澄湖的大闸蟹确实是一等一好吃的。”四眼”哈哈一笑,说道,“不过吃蟹必喝酒,要是再弄上一壶老酒,我们就更适意了。”

“想得美。你才读初中就想着喝老酒了?”

堂妹笑了笑,说道:“不过,我还是最喜欢徐似道的那句‘不到庐山辜负目,不吃螃蟹辜负腹’,这简直就是吃货们的宣言嘛!”

在小毛儿时依稀的记忆中,毫无疑问,螃蟹最好吃的部分一定是蟹黄和蟹膏,不光好吃,品尝起来回味无穷,营养价值也最高,为许多人所追求。

可是小毛却偏偏最爱那鲜少有人问津的蟹脚和蟹螯。

蟹脚纤细而秀长,轻咬一口,雪白的蟹ròu • biàn展现在眼前。火红火红的蟹螯也是一样,掰开蟹钳,展露在你眼前便是它那洁白的蟹肉。

搭配上调料,择蟹肉的纹理横而食之,爽滑细腻而不失弹性,浓郁鲜香。小毛一直都觉得,食此两种蟹肉,实乃人间至味也,不亦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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