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晨风嘴巴张张合合,嘴唇颤抖着,说不出话。
许久,他才轻轻说:“我回了家族。”
“嗯?”
“同行的友人归乡后,给我捎来一封长信,是家中妻子亲笔所书。”时隔多年,肖晨风依旧难以启齿,“……灼灼,实不相瞒,当初我离家之时,家中妻子早有身孕。我滞留桃花乡多时,妻子产下麟儿。书信辗转多时才到我的手中,喜得麟儿,我自然喜不自禁……”
“所以你就抛下了灼灼,高高兴兴回去抱孩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凑过来的胖子咬着馒头,鄙夷地看着肖老头。
肖晨风并不觉得这有何不妥,瞪向胖子怒道:“不告而别是老朽做得稍欠妥当,但古往今来,男子为家族开枝散叶乃头等大事,并非老朽无情无义!况且三年后归来,便一直在桃花乡里陪伴灼灼,不曾离去。”
“顺便再挖了她的心?”孟武也插了—句话。
“你胡说!你们都胡说八道!”肖晨风跟被踩着尾巴似的跳起来,大喊大叫道,“老朽是真心爱慕灼灼的,真心可鉴天地!”
“该不会是在家里听什么人说了树妖的妖心制笔又大用处,起了歹念才千方百计地找回来的吧?”都是唯利是图的男人,装什么只羡鸳鸯不羡仙?胖子嚼嚼嚼。
肖晨风二话不说,抓起墙边的锄头,对着说风凉话的两个人就砍了过去。
胖子虽然胖,但其实是个灵活的胖子。他左闪右闪的,肖晨风根本打不着。就更别提旁边孟武了,孟武躲闪快到没影儿。打了半天,反而累得肖老头差点儿升天。
老了就是这样,笨拙又可笑。
肖晨风受不了这样的奚落,捂着脸,呜呜地哭了起来。
胖子/孟武:“……”
……好吧,会哭惹不起,他们走开。
人都走开了,肖晨风才哽咽着说起了往事。
贵族出身,才貌双全,年少得志是肖晨风前半生的写照。年少轻狂之时遇上了灼灼,—见倾心。
肖晨风不否认自己是刚愎之人,也不否认自己心思狡诈。大家族里争斗不休,从小耳濡目染,肖晨风自然不可能单纯。有时为达目的,不计后果,这也是他—贯的行事风格。但是,他当初不知道拿走妖心,灼灼会灰飞烟灭。他只以为,灼灼是一方大妖,况且又是桃花妖,插枝能活。他以为拿走了妖心,灼灼不过是损失一些法力罢了。
如今木已成舟的事情,他自然无从辩解。但是灼灼是他的宿命。肖晨风不允许别人诋毁他对灼灼的爱意,他爱慕灼灼千真万确,是真心的。
桃花乡并不像任何—个地方,若是在哪儿便永远在哪儿。桃花乡与世隔绝,能误打误撞进来,是天定的缘分。当初他从桃花乡离开,回乡看看妻儿。想要再回来,遍寻不到入口。
他四处打探,耗费了两年,才在一个老道的口中得到了再次进入桃花乡的线索。
整整两年,他才再次踏入桃花村,再次看到灼灼。
自古人心便是个复杂的东西,时隔三年再见,哪怕他确信自己心中爱慕灼灼依旧。但老道的话,终究还是印在了他的心上。老道告诉他,自古妖物镇守—方,必出灵宝。桃花乡如此灵杰之地,那镇守桃花乡的桃花妖必定有—颗剔透的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