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快速结出一个法阵,瞬间,被他目之所视之人就全身火焰燃烧。
附近的人竟没有两人的一合之敌。
或许有,但是能敌过两人之人都选择了冷眼旁观。
在这种地方,人命是最不值钱的。
集市中的人死了反而是件好事,这意味着他们剩下来的东西就是无主的了。
到时候,谁拳头大,这些东西就是谁的了。
与其和实力差不多的人硬碰硬,不如留着力气捡漏。
这里的人就是那么的现实。
不过事无绝对,要是能轻松镇压兄妹俩或是本身脑子就有病的话,那还是会选择出手。
就比如现在,一个全身湿漉漉的,一看就是刚从泥沼中回来的家伙就属于半个前者,整个后者。
他看见两人,顿时双眼冒光,身上不停有白烟冒起。
将湿湿的泥浆全给蒸发成泥块粘在他身上。
“哈哈哈,好久没碰见来这里闹事的人了啊,我的骨头都有点松了。
喂!你们!一起来杀我吧!我叫霍格,现在想死!”
周围人看见疯狂霍格的身影,都小心翼翼地后退一步,将围观的圈子进一步扩大。
眼前这人可是以疯狂著称的家伙,他来这里,不为别的,就为寻求生死之间的刺激。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无畏的精神,导致泥沼感受到了这种心态。
他一次都没看见过核心圈!一次都没有!
所以之后他下水的时候,经常有人跟着一起去。
但是霍格他,很疯,这里的疯指的是脑子。
那一次,他将所有的尾随者都手撕了,是的,用手一块一块的将他们给撕碎。
最后统统喂给了泥沼巨鳄。
那天,那片泥沼区的泥沼都被鲜血给染成了暗红色。
从此以后,人们就知道了,他很疯,也很狂,狂到想去核心区。
所以人们将他叫做疯狂的霍格!
人们的害怕也是一种另类的尊敬。
从侧面证明了他很强!至少在他来这的半年来,他从未挨过毒打就可以看出来。
现在,疯狂的霍格对着这两个外来者发起了挑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