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这里是哪里了。”苏塔丽说道。
“我也猜到了,”托杰克一脸凝重。他们需要尽快赶到繁华热闹的闹市区,这样他们才有可能找到回公牛城的方法。
“我完全不能理解为什么我们两个会被传送到这里……”苏塔丽已经懵了,“我在被引力吸引的时候,慌乱中好像想到了什么事情,但是现在我完全不记得了。”
“或许,你跟疯王卡库有点渊源?你不是说你身世成谜,自己都不记得自己是从哪里来的?”托杰克说道。
苏塔丽点点头:“这边的感觉太熟悉了,我相信我的直觉,我以前肯定来过这里。”
“走吧,我们向北进发。尽快赶到闹市区。”
“可是,那里距离这里有一百公里……”
“没事,你看,那里停着一辆吉普车,我猜是农场主人的车。我们借来开一开。”
“好,”苏塔丽二话没说,点头同意,然后只用10秒钟就撬开了车门的锁。
托杰克跳上副驾驶:“还是你懂。走吧,开车兜兜风。”
“走着!”苏塔丽左脚一踩,吉普车迅速而灵动地窜了出去。
“咱俩又坐成了这个似曾相识的位置。不过这次没有跟屁虫在我们身后追我们了。我们可以好好兜兜风!”
苏塔丽伸出食指和中指,弹了弹油表。托杰克一看:“得了,我们还是直线往北走吧。”
北境,王城。疯王卡库的地盘。位于公牛城北方,距离公牛城760公里。
疯王卡库的地盘非常大。据说是所有领主之中地盘最大的一个。其实不能算是地盘,因为疯王卡库奉行的是游牧政策。他们的主要建筑都是用木材和帆布搭建起来的。疯王卡库的大帐高可达20米,宽可达200米,看起来就像是用木材和帆布架成的堡垒。
每隔一段时间,他们就会开始迁徙,将帆布卷起,木架收起,带上他们的家当,浩浩荡荡地往新的地点搬迁。每当那时,搬迁的车队可以绵延几十公里,蔚为壮观。
每次迁徙到新的绿地,疯王卡库都会选一块最好的土地,架起他的大帐篷。至于是谁选的地方——据说是他最信任的人,被称为“宰相”的苏擎齐。
北境的人,民风朴实彪悍,就像草原上的狼,好勇斗狠,好义重情。他们也分成很多小的群落,每一个群落都有一个族长。不同的群落的人,脸上、身上都涂着不一样的纹身。他们相信,这些纹身可以让他们与先祖交流,获得先祖的庇佑可指引。
跟北境人交上朋友,他们心直口快,两肋插刀,是很爽的一件事;但如果跟他们结仇,那也是死斗到底,不亡不休。
车子就这样开了两个小时。托杰克看着车窗外的风景,蓝天,绿地,白云,牛羊,仿佛置身天堂一般。
“这么美的地方,领袖却被称为‘疯王’,真是糟蹋了。不知道传言有几分是真的,这个疯王卡库,是真的疯啊。据说所有胆敢顶撞他的人,都会被直接处死。甚至疯王卡库有时听到逆耳之言,直接在自家大厅就一刀将对方剁翻。他有二十多个妻妾,每天都要有欢娱享乐,而且从来不知疲倦。牛羊肉一天要吃掉几十斤,真是恐怖啊。”托杰克说着说着,看向苏塔丽。
苏塔丽正在开车,白了一眼托杰克:“你那些都是传闻,没有亲眼见到,怎么知道是真是假。”
“你看我们刚才见的那几个牛奶工,骨瘦如柴,跟个刺儿似的。我估计传言不假。要不然,这么美丽的水土,怎么可能只发展成这样。”托杰克不以为然。
“要是你这么说的话,我们直接出现在他大帐的门口,似乎不太好吧。”苏塔丽犹豫了一下。
“谁说真要停他大帐门口了,我们……”托杰克突然不说话了。
苏塔丽吓了一跳,一脚踩下刹车,眼睛盯着前方。
蓝天之下,绿地之上,几根细长的如旗杆一般的木桩直直地立在地上,高三四米,顶头削尖,上头好像穿着几个……
“天呐……”托杰克的嘴唇都有点发白。苏塔丽往托杰克那边蹭了蹭。
“疯王卡库果然还是名不虚传。我们还是暂时不要去他们的中心地带了吧。”托杰克轻轻抚了抚苏塔丽的肩背,以示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