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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夏月虚闲清风至(1 / 2)

我最强的能力,其实并不是实用性极强并随时可以发挥,多次救我于生死存亡之际、刀枪水火之间的无意识反应速度和异乎寻常的身体素质。

我最强的技能是书法。我的字风骨犹然自成一派,不同于千古而今的任何一位名家。

可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写过书法了。

原因有二。其一是,几年前老高来我家的时候,无意间看见我写完之后随意摊开在桌子上、墨迹尚未干透的一个“北”字,我记得很清楚,那一瞬间,那双惯常随心所欲不藏情绪的眸子里,透出了我看不清的光。他看着那副字,许久没有说话。

我说哥们儿,你怎么了?我的字儿太俊把你给惊着了?

他看着我说洋哥,这是你写的?

我说是啊,到底怎么了?

他垂下眼,看着那副字,却伸出一只手按在我的肩头:“洋哥……你的字,最好不要随便给别人看。”

记忆中这是他第一次用如此认真的语气和我说话。

所以当我发现小巷算命师徒的字风与我一模一样时,我只是询问这字是否存在师承,而并没有表明我自己也会写。说起来我当时还觉得有点儿失望,我本以为自个儿是天下第一人可以开个宗立个派来着呢。

而此时展露在大庭广众之下,是我迫不得已了。

其实……也算不上迫不得已,只不过是我年少轻狂,不知深浅罢了。

原因其二,才是我这笔字真正与众不同的玄妙之处。我写字消耗的不只是体力,更是巨量的精神力。每写一笔,我都可以清晰地感觉到剧烈的精神消耗,从奇绝的笔锋勾挑中脱闸一般泄出,以我现在的精神强度,只能写出三个,四个就很勉强,到得五个,基本就要失去意识了。

我刚才也不知道怎么把脑子抽了,一开口就要送人家二十个,数倍于我的极限。

说到底我实际也不是受人轻蔑后逞一时意气之人,我惯常温和自持,心淡人也懒,不争不抢,自诩世间明白人。这时锋芒毕露,也只不过是因着在那个人面前罢了。世人总为那一心之人争风,我也不过是世俗之人,终究落入了这世俗的窠臼当中。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在喜欢的人眼中……耀眼如传说。

饶是有一腔信念支撑让我超常发挥,六个字之后,我还是有些撑不住了。头晕目眩,眼前发黑,我身子一晃,不受控制往一侧倾斜,马上就要与地板亲密接触。

不行……到极限了……

我的意识在将要消散的前一瞬间,忽然被一股莫名的力量强行聚拢,扯进了一个未知的世界当中。

……

混沌的世界。

一片混沌中不知何时,悄然生出了天地。日月星辰,名山大川,江河湖海,飞禽走兽,缥缈如水墨烟云般逸散开来,浮凸在天地之间,瞬息万变。一眼乍然看去,好似是一行行暗藏玄机的诗文,可若试图去理解那些文字所描述的内容,那字符将变回万物,无法挽留。

我不知道自己是以什么样的形式去看着这一切。就像我无法理解自己现在的存在。

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看上去没有任何变化,甚至我依然穿着那身长袖T恤和牛仔裤,就这样悬浮在这混沌的世界中心。整个人清楚可视,毫无二致。可是我知道,此时的我,绝对不是以物质的形态存在。

不知何时,在我面前出现了一团光。黑白两色的、旋转着的光。

那光相生相克,相交而相离,相互排斥又相互纠缠,泾渭分明,却不分你我。

世间再无这样纯粹的白,也再无这样纯粹的黑……

我喃喃地,念了一个字:

“道。”

这一瞬间,那黑白灵光骤然搅成一片瑰丽至极的银灰色,那颜色瞬息万变,漂亮的无法言喻,最后凝固成一道修长的人影。那光消无声息地褪去,将那个人展露在我眼前。

那是一个女子。一袭漫漫的黑袍也遮不去她窈窕的身线,只衬得整个人愈发纤长。她生得高挑,却一身懒散,站相里带着男子的潇洒劲儿。披散着一头长发,看不清面目。

这个人……

我无比清晰地感受到,长久以来,我一直缺失了什么东西,那东西就在她身上。

“啊……我活下来了啊。我竟然活下来了。”这黑衣客轻笑一声,却又叹道:“那个傻姑娘……真是的,一天到晚说别人傻,这世间再没有比她更傻的了。她不要命了么?我最珍贵的……我的宝贝,她竟然弃若敝履,真是岂有此理。怎么就是……不肯听我的话呢。”

我怔怔地听着。她的轻语好像只不过是随口道来的调笑,却又怅然极了,藏着至深的温柔和疼痛。

“嗯……”这黑衣客屈起清秀的指节抵在温润的鼻梁上,略一思忖,笑了笑:“原来如此。我好不容易才恢复了一点儿,为了这种小事儿,就要……真是太幼稚了啊。真不愧是我。现在……暂时还不能回去,我会受不住的……”

“洋哥。”她看着我,带笑地唤我。

这种口气我太熟悉了。每每我站在穿衣镜前,总是用这样语气调笑自己。

“力量,想要么?”她笑道:“先给你四分之一……来吧,我回来了。”

她张开双臂,扑过来拥抱我,我亦张开双臂,自然地接纳了她,拥抱的那一瞬间我和她同时化成温润的光芒融合在一处,那光漫溢开来,吞没了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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