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爵不想报仇吗?不屑于做落井下石的事情?和纳尔斯尽释前嫌了?
沃姆猜不透伯爵的心思,破天荒的把情况转告给了曼达。
曼达不关心伯爵的心思,他唯一关心的是伯爵为什么不给钱。
一磅粮食一个铜币,五千磅要五十个银币,之前的本钱早花光了,现在每花一个铜币,都要曼达自己出钱。
沃姆依旧热衷于酿酒,酒馆里的酒桶全都被装满了,曼达坐在门口静静的发呆,他手里还剩下四个金币、十一个银币和三十三个铜币,接下来要盘算好每一个铜币该怎么花。
粮食一定要买,税金一定要交,这就需要七十五个银币。
快到年底了,也到了交行会费的时候,需要三十个银币。
沃姆还要不停的酿酒,前天发现葡萄没了,他发了整整一天的疯,光是买葡萄的钱,每月至少二十个银币。
还有那匹千里马,它的皮癣好了,也精壮了不少,饭量随之大增,每天要吃掉二十磅小麦和五十磅草,一个月需要至少七个银币的开销。
照此趋势,三个月内,这座酒馆将关门大吉。
沃姆抱着几只陶罐走出了仓库,小心心意义的把陶罐摆在了墙边。
“酒桶用完了,得多买几个。”
“好。”曼达坐在门口,木然的答应了一声。
“我知道这很艰难,但我们必须坚持下去,这是伯爵的命令。”沃姆坐在了曼达身边,掏出了三个金币塞到了曼达的手里。
一条蛀书虫很少有执行任务的机会,难得完成一次任务,他也会选择功勋作为奖赏,在伯爵身边几十年,这三个金币是他全部的积蓄。
“只是为了伯爵的命令吗?”曼达微笑的看着沃姆。
“是的。”沃姆的脸颊在抽动,左眼下垂,右眼上扬,鼻尖歪斜到了腮边,每次撒谎的时候,他的五官都会有一些扭曲。
难怪他会变得絮烦而吝啬,他需要这座酒馆,这里有他真正向往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