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米斯用刀子切下一片羊肉,蘸着蜂蜜吃了下去。
杜尼森就在一旁站着,他早就说明了来意,新任治安官想请哈米斯吃午饭,可哈米斯头都不抬,只顾着吃羊肉。
在王都当了四十多年盗贼,成为了城南的行帮首领,哈米斯不仅有异于常人的心机和胆量,同时也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人脉。
通过盗窃、抢劫、诈骗、勒索和其他的一些见不得光的勾当,哈米斯每年能获得一万多个金币,和城南的税收相当。但和税收不同的是,这些钱不用送到国王的金库,而是直接送到了一些人的口袋里。
这些人主要是城南的大小官员,包括财务大臣、大裁判官、大监察官这些高级官员,据说就连政务大臣也收过哈米斯的好处,他的确拥有轻视治安官的资本。
吃完了一根羊排,哈米斯擦擦嘴道:“治安官大人请我吃午饭?这恐怕不太妥当,我只是一介平民而已,还是一个名声不太好的平民。”
杜尼森微笑道:“我们大人喜欢交朋友,而且从不计较出身。”
“既然大人不计较出身,为什么不亲自来找我?”
“这,这可有些……”杜尼森尴尬到不知该说些什么,他知道哈米斯势力很大,但没想到他会狂妄到这个地步。
“请转告治安官大人,这几天我有些忙碌,等过些日子我会去拜访他,另外还请帮我转交一份礼物。”
他对着身边的中年男人动了动手指,中年男人会意,数出了三十个金币交给了杜尼森:“这是送给治安官大人的,不只是今天,以后每个月都有。”
杜尼森看了看手里的金币,攥了攥拳头,转身离开了哈米斯的宅邸。
哈米斯再次动动手指,中年男人给他倒了一杯酒。这个中年人叫毕格达,忙前忙后看着像个仆人,其实他是帮会里的二号人物。
他和哈米斯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从毛贼做起,用了大半生的时间打拼成了城南的霸主,可哈米斯太过霸道,几乎占据了所有权力,这才让毕格达看起来像个下人。
看着哈米斯心情还算不错,毕格达拉了把椅子坐在了旁边,试探着问道:“这么对待治安官,是不是太过分了?”
“你说的是哪个治安官?新来的还是以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