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演绎法太强了!”
不是推理迷是感受不到基本演绎法和一般逻辑推理的区别的,用正常人的介绍和解释大概就是福尔摩斯可以从一般性的前提出发,通过推论得出具体陈述,或者部分案件结论的过程,光这点就明显区别于市面上其他侦探小说。
“绝了!”
“人物魅力这一点简直点满了,我之前就在想为什么楚狂要把波洛设计成一个矮个子小老头且留着两撇精致的怪异胡子的形象,那副形象对于读者来说,接受起来需要一个过程,但这一次楚狂终于改变了写法,虽然福尔摩斯的性格仍然和普通人不同,甚至和波洛一样的古怪,但至少他的外表是符合审美且很容易讨大家喜欢的!”
装?
很装。
但推理小说的侦探,就是要有这种装的感觉才有意思,要是有侦探一板一眼的进行着自己的推理而没有独特的展现方式,那大家干脆把案宗以及过程拿来看一遍就好了。
逼王?
福尔摩斯确实很有逼王的潜质,一句“那并不难猜”足以对所有读者的智商战场华丽的暴击,但如果配合剧情以及他的推理来看,这句话不但不会让读者觉得智商方面有被冒犯到,反而会觉得非常爽!
是的。
就小说给读者带来的体验来说,福尔摩斯是有一种暗爽的,要不然柯南何必在说出真相的时候亮一下玻璃眼睛,然后放一段战歌似的背景音乐呢?
大家就爱这个。
所以关键还是怎么装,如果是所有人都满脸茫然的问一加一等于几,然后主角牛逼带闪电的淡淡说一句:“一加一等于二,这很难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