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说嘛,你哪有那么好心会来看我,梁川心里腹诽,说到底还是为了泡马子而来。
“随便送个几千两白银黄金什么的,郑姑娘肯定高兴。”梁川信口说道。
“梁大哥说笑了,谈钱就俗了,郑姑娘超凡脱俗,肯定不会喜样这样。”孙厚朴暗骂我是有钱,可是有钱也不能当冤大头啊,拿钱往外扔,这不是有病吗。
梁川说道:“我听说南洋的商人手里有一种宝石,就像咱们的金刚石,但是他们会独特的打磨工艺,将这种宝石打磨得光华璀璨,你去找找看,女人都喜欢这种宝石,相信郑若萦也不例外。”
孙厚朴一听心里是有点印象,南洋的商人好像管这种宝石叫钻石,在阳光下光彩夺目,自己看得都心醉不已,是了只要是女人肯定会喜欢。
有了目标就立即行动,孙厚朴一刻也坐不住了,立即吩咐伙计去清源县的市舶司去找寻,等自己打道回府的时候,刚好给郑若萦送上作为礼物,来了几次,还没有让郑若萦对自己会心地笑一笑,他的挫败感很强烈。
招弟自打清明回家去祭祖扫墓,回来以后就像变了一个人,没事的时候总是自己一个抱着手蹲在墙根,眼睛看着地上的蚂蚁怔怔发呆。不像平时,平时要么去新房子那里溜哒一圈,要么给艺娘他们打下手,帮忙破竹篾,或着清扫着地上的竹叶竹屑。总之哪怕没事的话也会给自己一点事来做,不让自己空闲着,再不济也会填饱自己的嘴巴,寻觅点吃食解解馋。
艺娘现在就是招弟大姐,更像是他的母亲,给了他无微不至的关爱,几个人年龄虽然相差不大,可是社会阅历还有心理年龄那差距不是一年半载,梁川就不用说了,两世为人,那见过的盐都比招弟吃过的米还多了。而艺娘外柔刚刚,在这个小家庭里一直肩负起自己的责任,小小的身躯有惊人的爆发力。再经过一系列事情的历练之后,更是有了蜕变。
招弟一不对劲,艺娘眼睛一瞟就能看出来。因为简单的人的世界是最简单的,他们的喜怒哀乐都会直白地写在脸上,在内心的深处不会有另一副嘴脸,高兴就是高兴,不开心就是不开心。
艺娘杀了一条鱼,锅里倒了一层薄薄的香油,给招弟煎了一条小鱼,虽说是小鱼,那鱼肉也是肥美无比,配着煎得金黄的鱼皮,着着就让人口水直流。
结果招弟只是看了一眼那金黄的小鱼,叹了一口气,把头埋到胳膊里,继续蹲着沉浸在一片失落当中。
今天的招弟怎么转性了,平时最贪吃的他连食物放到嘴边也无动于衷,应该是碰上什么事了,李二花心思也是细腻,平时一副不问世事的她竟也来安慰招弟。
李初一看到招弟的模样皱了皱眉头,也没有说什么,静静地带着黑鼻又准备出去转一转。黑鼻现在已经彻底地叛变革命了,完全沦为了李初一的走狗,自己的主人现在肝肠几乎寸断,也不肯说话,它还是没心没肺地上窜下跳,见什么都刨两下,吐着个大舌头,不停地哈着气。
梁川拿了一小坛米酒,这种米酒真是不错,粮食的味道浓郁,酒里的酒精度又不高,虽然酒不是那么的醇厚,怎么喝都不会醉,喝起来有点类似饮料的感觉,梁川现在特喜欢喝着米酒解渴治愈空虚。
他拿着酒坛子,走到招弟的边上,一脚踹向了招弟。招弟毫无防备,一下就被踹翻在地上。
爬将起来,一脸困惑地看着梁川,自己也没招惹三哥,他好好地踹自己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