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的不舒适。
特别是胸口的位置,因为出了汗,那啥贴着衣服,更加shi濡。
叶挽歌看着一地的尸体,再感受着自己的一身汗渍,终于知道自己最应该做什么生意了。
内YI内KU啊!
什么,学医的不能去卖这些吗?
不不不,这个内YI内KU啊,是每个人的必需品,而且在这个时代里,这个东西是没有的,稀缺的。
像女人,这个时代只有肚兜,内KU就只是两个布片挡一下,仅此而已。
男人更不用说,拿来的专门护档的好内KU啊!
叶挽歌为自己找到了商机而雀跃,她要拯救自己,拯救男性啊!
再者,今日叶挽歌逛了大半天,发现这汴京城里的医馆,生意都一般,大抵是现在世家贵族呢一般家中都会养府医,皇亲国戚就更加不用来民间看大夫了,普通老百姓呢一般小病小痛的也不愿意看医生。
她这般优秀的医者呀,来看医馆那是大材小用。
所以,要发家致富,必须靠别的起步。
我们的叶挽歌小姐就这么站在一群尸体之间思忖起了自己的商业计划,直到秦景司爱哎哟喂的叫了起来,她才回过神来。
“叶挽歌啊,你,你过来扶一下我,我脚崴了!”秦景司想要自己站起来,却发现脚腕疼得厉害。
叶挽歌此时累得很,很想立刻回家洗个澡,但无奈还是没办法不理秦景司这个白痴,只好上前将他扶了起来。
“你怎么样?”叶挽歌没好气的问着。
“我,肩膀疼,脸也疼,脚也疼。”秦景司一脸的委屈,他长这么大,也没受过这么哭,现在一点点疼他就想嗷嗷叫,但目光触及叶挽歌那不耐,也不敢嗷嗷。
叶挽歌再次翻了个白眼,想起上次他被五步蛇咬了之后叫的那么厉害,也知道他此刻能忍住不容易了。
“你脸上和肩膀被那竹竿子砸的,现在红了,也没什么大碍,脚腕是崴着了而已,你坐下,我帮你看一下。”叶挽歌看着秦景司这般模样,无奈的摇了摇头。
毕竟是娇生惯养的皇子,从小千娇万宠的,才会养成这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