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赞开口肯定有他的用意所在。
就算没有用意,所救之人也不可能是那种作奸犯科的,不然救了这个害了别人,这因果得咋算?
所以,首先吴升肯定不是什么狗官,其次,他经历过这次的事件之后,肯定会有点别的感悟,最起码心中的那一腔热血肯定得烧起来。
“唉,昆啊,我才想起来,你这身手拉二胡有点可惜了,去当保镖的话年薪肯定六位数起,你说你风吹雨打的在南湖挣这个辛苦钱干啥啊?”王砸看天还没黑,就撩扯起了常昆。
常昆看了他一眼,沉默了会后,缓缓的说道:“拉二胡是信仰,是意境和追求,我身手好是用来防身和强身的”
“我说的是挣钱的事,跟你信仰,防身啥的没关系”
“我的信仰,就是能吃饱饿不着有地方睡就行了,我身上有一百块钱那就花了这一百撸串,有十块就用十块钱买包子,吃饱了就可以,其他的无所谓”
王赞竖起拇指,也不知道是该称赞还是该埋汰他:“牛比!”
常昆眨了眨眼睛接着说道:“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呢”
“什么?”
常昆淡淡的说道:“你都说我是个酒蒙子了,那去当保镖还能天天都可以喝到酒么?这跟我的信仰更有冲突了”
王赞居然对他这话无言以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