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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外扰(1 / 3)

距离天都九百里的银门岛,沿途村庄被烧杀抢掠,局面凄惨,一片混乱。连岛主府都洗劫,吴伯渠豢养的一千护府军,被对方一排火枪手打了个七零八落,尸体躺在地上,到现在都没人收拾。岛主吴伯渠钻到一个土洞里,靠着洞前一丛茂盛的万年青,方才躲过折辱。被毕坤、佟林从洞里揪出来,土头土脸的吴伯渠跪倒在鹰王脚下痛哭:“我错了,我错了。不应该一味逞强。我以为自己人多,必然势重,结果石岐、张德——我觉得都很不错的,花了大价钱养在我府上,一颗枪子儿,就被把心脏打破。其余人往前冲,冲不过去十步,要么腿受伤,要么手受伤,就算不是要害,那些伤口也远非刀伤、剑伤可比,都是一个血洞,一个血洞啊,手指头伸进去可以搅一圈——被打伤的人,很快就会被杀掉。我们不是对手,火枪实在厉害。”

黑风护卫中,毕坤对鹰王说:“看来,那些海盗十有bā • jiǔ已经放弃这里。”

“隔了一百多里的紫荆岛,比这儿富庶,换作你我,也会到那里去。”鹰王同意他的看法。

弃银门之前,鹰王让毕坤在岛主府上留了字。因为根据他对贺琮以及司空长烈的了解:贺琮一点会把话带到,而司空长烈嘛,不出两日,便也会追到这里来。

事实上,当司空长烈和云杉急急忙忙赶到此处,正在他们坐船去紫荆的前一天。岛主府墙壁上那歪歪扭扭的字迹,司空长烈一看就知道出自毕坤之手。留言的内容:我们去紫荆了!

司空长烈和云杉面面相觑,马不停蹄,又赶去紫荆。

在去启昌的路上,鹰王有些担心。他和三十三名黑风护卫在树林中休息,让所有人都一起想想:“宇文杰那厮,对孤一直怀有二心。孤此刻和你们一起去启昌府,若被他抓住和瑞郎人合作的机会,将孤和你们一起算计了,那可怎么好?”

火枪火炮的威力,真的不可小觑。要不然,也不至于在来之前,他要把遗言都托贺琮去告诉远赴新州干私活的司空长烈。

与来者不善的瑞郎人比,长烈那点自由散漫,真的已经不足一哂。

鹰王此刻最想要做的,是要抓住宇文杰那个老匹夫的心神和意志。“得让他死心塌地才可以!”他蹙眉凝神,低声自语。

远远地方传来马蹄的声音。鹰王为首,天都一行掠到树林边。却见一队人马由远及近。拢共不过二十来个人,因见都是高鼻子蓝眼睛白皮肤黄头发,浓烈的异域特点,让鹰王一下子认出来:这就是跟着西斯国传教士到蓬莱烧杀抢掠的瑞郎人。”

根据这些天辛苦打探来的线报,西斯国传教士叫马克丁尔,长相是典型的西斯国人特点:皮肤很白,鼻子很高也很大,但是,头发却是黑色的,带卷。因为是传教士,穿着当地萨曼教徒会穿的黑袍。瑞郎男爵叫乔瑞斯杰潘,因为有爵位,除了穿白色镶蓝边前襟一排密密匝匝黄色绳扣的紧身服外,衣服的肩膀上有带星的肩章,左胸前还有黄色绳子组成的绶带。紧身裤下面,马靴侧面会打铆钉。而这群人,既没黑发穿黑袍的,一水儿的黄头发高鼻梁蓝眼睛,但白色镶蓝边的紧身服和紧身裤上,并没有传说中乔瑞男爵该有的装饰物。

毕坤悄声献策:“主上,不易打草惊蛇,放过去算了。”

鹰王只思忖片刻,抽出剑来:“全部活捉。”

二十来个瑞郎人毫无防备,被突袭成功。他们之中也有个头目,长得非常高大,足足九尺,和鹰王面对面,鹰王都要微微抬头。不过,当毕坤在他膝弯踢了一脚,这个九尺壮汉便跪倒下来。他“哇啦哇啦”叫喊着让人听不懂的话,横眉怒目。鹰王手上的剑虚劈两下,他脸上丛生的胡须顿时掉下来两片。

用手摸摸下巴,空出来的两块皮肤光溜溜的,胡茬子都剃得干干净净。

按说他们一路走来,从没碰到一个对手,眼下面前这一批人,为首的这个,冷兵器用得这样好。

这名九尺壮汉不得不心生畏惧。当下,他噤声不言。

大将军宇文杰闻听鹰王莅临启昌府,一下子接出府门半条街。他趴在街上给鹰王磕头,等把鹰王迎接到银安殿上,鹰王让毕坤把活捉来的二十几个瑞郎人一一掀开了头套,给宇文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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