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不敢变得富有,否则就要被人民“打倒”。
没人敢变富有,于是社会发展停滞不前。
也许那样的社会非常公平,但是历史早就证明了,那样的社会将是一个生存起来非常艰苦的社会!
所以,法律不会完全站在大众的角度,而是站在更高的角度有智慧的维护好社会上各阶层的方方面面的利益!
甚至在联盟成立之前,华国的法律还有一个比较有趣的解释。
那就是如果一个人说张三的老婆把张三给绿了,那么就构成诽谤罪或侮辱罪。
但是那个人如果骂张三是穷鬼,却不构成侮辱罪的条件。
因为在那时的华国,国家层面是要杜绝嫌贫爱富的,贫穷不应该堪称是对一个人的侮辱,这不符合华国的社会风气。
所以骂别人是穷鬼或者背后说某个人非常穷,这不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哪怕社会大众普遍认为,骂人是穷鬼就是侮辱,但是法律上就是不算犯罪!
而现在,联盟虽然将骂穷鬼也列入了侮辱罪,但是很多法律依然不可能真的做到少数服从多数。
所以,就算电瓶车乱停乱放显现非常普遍,在法律层面上也不可能承认其不是违法。
而既然违法,那么自然就要承担责任。
如果是平时,治安员遇到这种骑车撞毁电瓶车的情况少不了要和一翻稀泥,给机动车找点理由承担责任。
不管怎么说,机动车都有车险,损失有保险公司出,所以就没必要难为电瓶车一方了。
但是,隋宇做的真是滴水不漏!
一切看起来完全就是意外,隋宇这边那是一点违规的情况都没有。
至于说什么隋宇应该提前两秒预判到自动系统会出问题什么……
上一个说出类似话的人至今还活跃在网络上,已经成为了一个知名的梗了!
于是,虽然那位大婶非常不乐意,但是由于隋宇这边完全没有过错,所以她必然是主责!
最终这事还是以大婶赔钱修车告终。
看着自己的二手车被熟悉的拖车人开着拖车拉走了,估计明天就可以到老地方提车。
隋宇突然反应过来,既然车都没了,那还进啥公园遛弯啊?
直接牵着小福妮走回宾馆,运动量不就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