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锦走进去,一阵冷风灌进来,下一刻她就听到了辰廉的咳嗽声。
她赶紧把门关上,然后走进里屋,就发现辰廉还在写文章,顿时到嘴边的话就顿住了。
班主说过,写文章最重要的就是灵感,她不能中途打扰他。
可是这都三更天了,明天又要登台,这身体铁打的也会受不住呀。
她只能给他放上一杯暖身的温酒,再做上他喜欢的吃食,将煤油灯给调得更亮一些。
除此之外,她这个只会识几个字的人,根本做不了什么。
待辰廉放下笔,她就给他披上披风,将算好时间准备的洗脚水给他端过来,试了一下温度后,就让十顺进来给他按压脚,自己则给他按压手。
“班主,这文章写得太辛苦了,你看你手都肿了,咱们以后能不写了吗?”
“这没什么。”辰廉的确有些累,之前发布了《大狗阿福》后,他就想着写一个连载的故事。
哪怕曾经没有写过,但是去过那么多世界,见的东西多了,一些事情倒也无师自通了。
思索了许久,他这个连载的故事写了一个兵王,穿越到古代造反当皇帝的故事。
和十顺是双胞胎兄弟的九顺走进来,拿起那篇文章问“班主,这篇文章还是要用无名的笔名刊登吗?”
辰廉睁开眼,问了一句“我有多少笔名?”
九顺一直以来都是给辰廉处理文章这方面事情的,这个问题的答案他很清楚。
“班主,你在《鲁城日报》、《鲁城周报》、《文海泛舟》、《青年日报》等十几家报纸上都有发布文章,笔名共六个,其中无名这个笔名发布了五十九篇文章。”
“六个了呀。”辰廉自己的也没想到,这些年,在学戏之时还写了那么多东西。
他道“哪个笔名最多人知道?”
“《鲁城日报》的无名。”
“那就把这小说发布出去吧。”说完,他似笑非笑的闭上眼睛,“让更多人看到也好。”
九顺下去办事,小锦却嘟着嘴,不高兴。
辰廉现在没刚才那么累了,见状就道“你这是怎么了?”
“班主,你又要写新戏,排新戏,练新戏,还得写文章,那边斧头帮的事情,还有……总之,一天到晚也不好好休息一下,这么下去,身体受不住。”
辰廉没有言语,在这个世界,他活得实际上是最自在的。
这是个特殊的时代,梨园行又是他难得有那么一丝兴趣,想要长久呆着的地方。
除了再保证自己的生命不受威胁的前提下,更充实的活着,便是他这一世的想法。
“凡人身躯,都是会腐朽的,既然如此,活着能多做点儿有意思的事情,也是不错的。”
小锦张了张嘴,却被一旁的十顺扯了扯袖子,顿时,她就不说话了。
“你刚刚干嘛扯我?!”伺候辰廉睡下之后,小锦一出门,就叉腰看着十顺。
十顺赶紧道歉“好姐姐,班主都打定主意了,你何必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