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雅越来越瘦,气色也是越来越难看了。
每天一早起来,她就要与董和平赶去上工,公社里最累最难的活,非他们莫属。一开始她想着等风头过去,一切都会好起来,可没想到村民们的记忆力好得很,直到现在看见她,还要往她脸上吐唾沫。
之前陈淑雅惦记着进城,想要过上好日子,因此刚一住进知青点的时候还有些嫌弃。但现在,她与董和平住在那破屋里,屋里就一张炕,他娘还得跟他们一起睡,光一想想,陈淑雅就恶心得不行。
她迫切地想要过上好日子。
“和平,之前我让你去镇上做点小生意,你怎么想的?”趁上工之前,陈淑雅见缝插针般问。
董和平穷讲究,这会儿还是打了盆水,将自己拾掇得干干净净。听陈淑雅这么一问,他皱了皱眉:“上哪儿做生意?那是倒买倒卖,要被抓的。”
陈淑雅难以想象这么个没魄力的男人能像文中情节那样有大出息,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事到如今,她只能将他当作自己的靠山。
她放柔语调:“富贵险中求,有不少人都是这样赚到第一桶金的。和平,听我说,咱们拿点家里的土货,再买点鸡蛋去试试,钱就是这么一分一分攒下来的……”
董和平挑眉:“真的?”
陈淑雅温柔地点点头,伸手挽住了他的臂弯:“和平,我知道你过去对我有许多误会。可我们是夫妻,本来就共为一体。忘记曾经那些不愉快的事,咱们把日子过好,行吗?”
陈淑雅瘦得脸颊都凹陷了,眼底下挂着两个黑眼圈,皮肤也不像过去那样细腻。
也许是因为公社的活儿太累,也许是因为被人指指点点受到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又或是内心深处有些自责,谁知道呢?
互相埋怨下去不是个办法,董和平终于无奈地点点头:“行,好好过日子。”
听着他说的话,陈淑雅的眼睛顿时亮起来。
她欣喜地握住董和平的手,激动不已:“那明天就去镇上试试!”
董和平的手僵了僵,默默收回来。
从前他认为陈淑雅与裴二春不一样,有知识有文化,同时也是充满着智慧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被她所吸引。
可真正走到一起之后,她让他失望了。
她骨子里不过是个村妇而已。
即便是城里来的知青,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
即便心中还有些彷徨,可陈淑雅的话到底点醒了董和平。
书中他能在捞到第一桶金之后产生巨大的野心,而后一步一步往上爬,这就证明这不是一个安于现状的人。
因此,即便这时他身边没什么钱,还是想办法去镇上闯一闯。
陈淑雅掏出三块钱,塞到他手里:“我父母不理我了,这是我能拿出的最后三块钱。”
董和平握紧这钱,不由动容,用力点点头。
然而他一走,吴大妹就开始给陈淑雅脸色看。
“你安的什么心啊?”吴大妹瞪她。
陈淑雅一愣:“娘,我还不是希望咱家过上好日子吗?”
吴大妹冷笑:“真想不通,和平看上你啥了。当初二春做啥都紧着他,生怕他累着,你倒好,推着他出去挣钱!挣钱给你花啊?你那么能耐,咋不跟你娘家人要钱呢?”
陈淑雅被激得面色通红,想要与她争论,却发现自己什么都没法说。
吴大妹平时看起来老老实实的,可实际上却不比张莲花好相处。张莲花性子烈,吴大妹则阴沉,平日里在董和平面前装得跟个老好人似的,私底下却这么欺负她!
陈淑雅一肚子委屈,咬着牙,什么都不说。
吴大妹“嗤”一声,将自己换洗下来的贴身内裤丢到她脸上:“昨天上茅房没擦干净,你去洗。”
陈淑雅接住这散发着恶臭的脏内裤,一阵作呕,一只手捻着一角,往外跑去。
望着她的背影,吴大妹摇摇头。
还是二春好啊。
饶是受了再多的委屈,陈淑雅心中还是有希望的。
将衣服晾晒起来之后,她就坐在村口等待。
董和平做买卖是有天分的,她相信他一定能卖掉那半箩筐鸡蛋。
陈淑雅等得脖子都伸长了,有生产队的社员经过时,又捂着肚子装不舒服。好不容易见到不远处出现身影,立马高兴地站起来。
可没想到她定睛一看,见到的居然是裴希平。
放眼望去,裴希平手中提着从供销社买来的两罐麦ru精,一只手牵着小年,而周秀秀则站在他身旁,领着小碗的手。
多日不见,这两个孩子仿佛变了个人。
他们穿着精致的衣裳,小年的头发被剪短,显得清爽,而小碗的皮肤则变得粉粉嫩嫩,非常可爱。
更让陈淑雅难受的,是周秀秀的衣着。
周秀秀身上那件碎花裙子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稀缺货,非常漂亮体面,比她自己那行李箱里的任何一件衣服都要上档次。
此时裴希平与周秀秀一路走来,脸上都带着笑意,那模样,简直是羡煞旁人!
看见他们的,不仅仅是陈淑雅。
村口的几个大婶一见到裴希平,那眼睛都要看直了,一个个跑上前去,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打量了一圈。
最后,有人摸了摸裴希平的手臂:“呀!真是大活人!”
“看来张婶子没吹牛!”
这一张张脸庞,看起来有些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