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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八章 华(2 / 3)

随后的日子里,常昆便留在这茅庐。每日里不是听太上讲道,便是去附近的赫胥氏部落闲逛。

在这个年代,危机重重的大荒之中,人族没有享受奢靡的环境。所以除了首阳那边比较特殊,便是赫胥氏这样的大部落,他们的首领,平素衣食住行,与普通族人也没有区别。

太上茅庐附近这里,其实就是赫胥氏部落的核心,但看起来跟个很大的村庄似的。十分质量朴。

赫胥氏不是没有居方,也有城池。但多建立在有威胁的地方,用于抵御外部威胁。内部反而没有居方。

内部还是以部落、村落形式存在。

赫胥氏的首领,一直以来都是女性。追根溯源,是九头氏人王的某个女儿,开拓了赫胥氏,一代代传下来的。

作为赫胥氏首领的居住之处,这地方并非那种小桥流水、炊烟袅袅的村落。人族的首领,以身作则,是最基本的品质。

居于核心的首领们,他们反倒最忙碌。比如赫胥氏首领,一年能有一个月安宁就很不错了。大多时候,都会亲自四方巡视,带领族人与敌人作斗争,一直在前线。

这个核心村落,看到的,多是老弱妇孺。年轻的,不分男女,都是冲锋在第一线,为人族付出一切的英雄。

常昆再次见到回,是留在这里的第三年。回跟着赫胥氏首领出去巡视四方,与敌人作战,数年方归。

再见回,常昆也是感概万千。

他实在没想到,当初那个小毛孩,居然就是回道人那厮!

这便是缘分么。

可常昆毕竟因着空桑的事,有点难以面对他。觉着欠了回道人的。

“老常,我跟赫胥氏去巡视时,见着个好地方。”这厮眼珠子滴溜溜一转:“那可真是个好地方啊!山有扶苏,隰有荷华,生着许多宝物。”

说着叹息不已:“可惜我没时间,懊恼的很。”

随即眼睛放光:“我把地方告诉你,你去取来,咱们二一添作五,对半分怎么样?”

常昆忽然一种熟悉感,不禁道:“那地方的神魔是哪个?”

回道人眨眼睛无辜道:“什么神魔?没有神魔。”

常昆转身就走。

这坑人的本事,已经初现端倪了。

见常昆不上当,回道人嘀咕一句:“你不去,我教师兄去!”

便屁颠颠去找赤松子,准备坑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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