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按下葫芦浮起瓢,邹国栋却又接过了质询的接力棒。
“可这不是犯罪的理由!谁都应该清楚,偷窃是什么性质的问题!需要承担什么后果!我倒要问一句了,如果连这样的犯罪行为都可以被原谅,那还要公安机关和法律干什么?”
宁卫民看着一副吊炸天模样的邹国栋。
心说你这家伙简直道明寺附体啊。
把那小子的口头禅——“如果道歉有用,还要警察做什么”,学了十足十。
难不成你丫的也是穿越众,居然还看过《流星花园》?
可你这方面的觉悟既然这么高,那不该行商啊,应该干公检法啊。
“邹经理啊,你这话,道理上是没错。可问题是,法律也一直是不断在修正中的。公安机关办案更不是只讲法律不讲人情,也有法内容情的时候,为什么?因为只靠冷冰冰的法律条文,解决不了所有问题。”
“具体到我们公司的这事儿上来,虽然牵扯金额较大,但从危害性角度来说,我认为和其他的盗窃行为还是有区别的。这毕竟只是我们公司内部的事儿,何况也没有影响正常经营。又追回了不少损失。应该不算很严重。”
“但当前的社会形势又是比较特殊的。从去年九月开始到今年目前为止,法律的力度大家有目共睹。在这样的情形下,如果通过法律途径处理这件事,我们的职工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可想而知。”
“不瞒各位,我其实很了解类似情况的人会有什么境遇。我认识一个很好的人,就因为打架进了茶淀儿。结果被社会排斥,被家庭排斥,他从茶淀儿回来,正值寒冬腊月,没有亲人的关怀,只能蜷缩在家里的小厨房睡觉。这都不是有没有工作的问题,被处处另眼相看的问题里,而是面临着能不能作为一个人活下去的问题。”
“要知道,我说的这个人,并不是罪犯啊。他只是受了三年行政处罚,而不是刑事处罚。而且他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按理说,既然已经赎完罪孽,就不该遭遇更多的磨难了。可现实恰恰相反,出来后的滋味还不如在茶淀儿呢。等于社会性的死亡。这合理吗?这符合法律的公平性、公理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