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无不胜的大角鼠神!战无不胜的大角军团!”
“赞美鼠神!赞美军团!”
鼠民们激动得面红耳赤,纷纷手舞足蹈,好似抽筋般顶礼膜拜起来。
有了这份坚定的“信仰”打底,接下来的坏消息,也就不那么令人难以接受了。
时隔一个昼夜,血蹄大军终于追赶上来。
这是必然的。
一天一夜时间,足够血蹄大军收拾黑角城的残局。
而在自己金碧辉煌的主城,吃了如此大亏的血蹄武士们,绝不可能眼睁睁看着罪魁祸首——这些该死的“老鼠”,从眼皮子底下溜走。
据说,数以万计的血蹄武士,分成数十支追兵队伍,气势汹汹地追赶上来。
他们掀起的烟尘,吞噬了西南方向的半壁天空。
其中速度最快的半人马武士,已经在昨夜追上了好几支落在最后的百人队。
可想而知,这些百人队全军覆没。
只有两名幸运的逃亡者,被堆积成山的尸体掩埋住,侥幸逃过一劫,被大角军团部署在逃亡之路上来回巡弋的斥候所救。
虽然这处营地架设得非常隐蔽。
但这片土地同样是血蹄武士们的家园。
很多来自地方乡镇的血蹄武士都在这里土生土长。
最多再有半天到一天,由半人马武士组成的精锐骑兵战队,绝对会发现这里。
所以,没时间再休整了。
逃亡者们必须立刻出发,争分夺秒,和追兵,不,是和死神争抢速度!
同样还是以百人队为基本单位,但这次他们不能再沿着一条大路前进。
而是要分成十几个方向,迷惑追兵,分散突围。
肯定有人会被追兵拦截,永远留在这片浸润着鼠民斑斑血泪的土地上。
但也肯定有人能逃出生天,去血蹄氏族和黄金氏族的领地交界处,和大角军团主力汇合,掀起改天换地的狂潮。
“鼠神赐予我们最后的试炼,正式开始了!”
负责这座营地的大角军官瞪圆了赤红色的双眼,声嘶力竭地吼叫道,“不要惧怕追兵,血蹄大军虽然凶悍,但他们不可能派出几十个战团来追捕我们,否则,几十万血蹄武士在辽阔无垠的原野上分散到极限,和我们纠缠上十天半个月的话,要用什么方法,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将他们重新集结起来,去向黄金氏族发起挑战?
“别忘了,血蹄氏族最强大的敌人,始终都是黄金氏族,而不是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