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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3章(1 / 3)

☆、0007_日记写在哪里

修真界最常用的记录工具是玉简,跟上辈子的u盘差不多,小巧易携带,文字图片视频音频什么都可以存放。不加密的u盘,不是,是不设置限制的玉简,会使用灵力的人就能读;设了限制的玉简,就只有满足条件或者能解密再或者能破坏锁的人能读。

我的日记随笔……不是用玉简记的。

玉简这东西毕竟可能丢失,丢失了就可能被人捡到,被捡了就可能读到里面的内容,怎么设置限制都有可能被人破解。日记这种私密的东西可不能冒这个险,尤其我的日记里面吐槽那么多、那么话唠,被人看到了我高冷的形象何在?我可不想闹出修真版的xx门。

所以我是记在脑子里的,只要没被人搜刮大脑,我就能保住我的日记。如果被人搜刮了大脑……那日记已经不重要了。

嗯?所谓记在脑子里就是每天随便想想,过了就忘记?

如果是上辈子的我,那确实是。不过,这辈子我有金手指。

作为一个穿越者,或者叫带着上辈子记忆投胎异世界的人,没有金手指对不起这份奇遇啊。我的金手指就是记忆力。

福尔摩斯有一座记忆宫殿,我也有,而且是这辈子天生的,仿若实体的。任何我接触过的东西,无论文字、声音、画面、触感……都会留在这座宫殿中,永不淡化,且自动分类。想取用随时可取,想暂忘随时可关闭。

我至今记得一双苍老的手将我抱在怀中,沙哑的声音中却带着并非迟暮的活力。那是我对我娘的记忆,也是我这辈子最初的记忆。

我也记得婴儿时期我爹托着我给我讲入门剑诀,虽然当时我一句话都没听懂,绝望地以为需要重头学一门外语,但每一个字的读音我都记得,我爹的每一个抑扬顿挫,对每一句的注解,我也都记得。

我还记得同样是在婴儿时期,在我还看不清东西的时候,有一天我哥抱了只毛绒绒的动物跟我玩,一年之后,我仅凭毛感就把那只动物从它的同类中抓了出来。

依然是在婴儿时期,我姐连续一周每天拿三五十盒胭脂地坐在我床边,一盒一盒给我讲解这些胭脂是什么制的、有什么含义、在什么场合该用哪种……托她的福,我现在都能仅凭嗅觉给姑娘们挑胭脂。

也是在我这辈子记忆力如此之好后,我才发现为什么曾经会有人用‘过目不忘’来形容聪明人。以前我觉得记忆和聪明是两回事,但现在发现,世间本没多少创新的余地,太阳底下也确实没啥新鲜事儿。

当一个人记得足够多,又能恰当地提取出记忆用在该用的地方,在旁人看来,这个人就聪明得世所罕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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