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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从信牌到北海道(2 / 4)

关于信牌的原委,其实要从康熙五十四年说起(1715年,幕府八代将军在位)。

幕府为了阻止日益外流金银铜资源,规定每年赴日贸易的中国商船上限是三十艘,即南京、福州、宁波计二十一艘,其他如厦门、tái • wān、广东、交趾、暹罗、交留吧共计九艘。

所有中国商船的贸易总额限定为六千贯,平均每艘船约一百九十一贯;每年棹铜(zhao,四声,划船用的,短的叫楫,长的叫棹。岛国商人把精铜熔炼成船桨的样子)的输出总量不超过三百万斤;限额内的中国商船实行编号管理,每年对应船只编号发给信牌,有信牌且编号符合者才准许进港贸易,否则直接哪来回哪去。

这就是著名的“正德新令”。

(那些动不动就描写跑到长崎贩卖人口的全是胡扯,不提幕府根本不允许国民出海,先说港口你都进不去。除非上来就开打,但打完的结果很难说。)

由于贸易限定,且必须通过信牌才能入长崎港交易,因此在清朝就引发了“信牌fēng • bō”。

正德新令施行后,当年得到信牌的,主要是以江浙商人为主的四十二条船。等他们回国后,一帮没拿到信牌福建帮船头就向宁波府鄞县知县起诉,告江浙帮船头接受带有日本年号的信牌,乃是奉外夷为正朔,实属忤逆朝廷。

案子递到了时任浙江巡抚徐元梦的手中,徐元梦认为江浙商帮“以中国商船受长崎地方牌票,不但有乖大体,相沿日久,定生弊端。”

因此,江浙商人的四十二张信牌便全部被浙江海关监督没收,而且清廷九卿还准备商议定罪。

不过当时的康熙还算明白,他在上谕中说:“此牌票只是彼此贸易之一认记耳,并非行与我国地方官之文书……我国海关官员给与洋船牌票,亦只为查验之故,并非部中印文及旨意可比。”

康熙的意思就是,浙江巡抚及朝廷各部不了解贸易内情,小题大做,势必影响商人贸易,于是下令将原票还给江浙商人,照常贸易。

(前文所提到的沈敬丹,就属于江浙商帮)

所以赵新如果去长崎贸易的话,只能硬着来。

即便是赵新找了一些新奇古怪的玩意送给幕府(比如给将军送大象,这个真有人干过),换得“褒奖信牌”的话,也要等到第二年才能进港。

他可没有这个时间!没办法,不给信牌那就免费送炮弹。

赵新想着想着,就开始歪楼。

他又想到接下来的问题,去了长崎可以跟清朝商人做哪些贸易?

在十七世纪的时候,唐船的主要贸易商品是提炼出的金砂或是金锭。承担运输的郑家船队将这些金子运到印度的科罗曼德尔海岸进行交易,可获取20%~40%的利润。但当清朝完成统一,尤其是攻下了tái • wān岛灭了郑氏之后,幕府便立即停止了金锭的出口。

对于现在的赴日贸易的唐人来说,最吸引他们的还是铜。

(清朝那边把岛国铜称为洋铜,岛国则称为棹铜,意思就是将铜加工成细长的棹形用于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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