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清晨,刑警们开始从公寓及周围居民中进行调查。公寓的居民没发现形迹可疑的人物。但在公寓周围居民的调查中,一名公司职员在回家的途中曾经看见一个人和一辆车,地点距离公寓仅三十来米远的地方。昨晚8时40分前后,有一个男子从公寓那边飞跑而来,坐上了停在路边的汽车,慌慌张张飞驰而去。
田春达十分重视这一情况,立即召来这个人进行询问。
“那个人好凶的样子,我很怕被他打了,因此慌忙地躲开了。”那位中年公司职员表情紧张地说道。
“你看清对方的脸了没有?”田春达问道。
“好像看见了,但又说不出特点来。”
他一副为难的样子。
“你既然说他是副很凶暴的样子,很可怕,不是说你已经看清他的脸了吗?”
“是啊。可是,想具体说出脸、眼睛和嘴长得什么样,我确实说不清,真对不起。”
“也许会这样的。你看见他右手拿的什么?”
“拿着一把细长闪光的东西,起先我以为是匕首,但仔细看一下,却是钳子。钳子,对,没错!”
“他是开车跑的?”
“嗯,我跑了几步,回头看他时,他正坐进汽车里。”
“记得是什么车吗?”
“车体是白色的,是中型车吧。”
“知道是什么牌的车吗?”
“我不会开车,车名叫不出来。是不太小也不太大的中型车,只是这点不会错,而且是白色的。”
“车牌号码记得吗?”
“车牌号码很脏,粘着泥巴,可能是前一天下雨溅上去的。”
送走这个人后,田春达和郝东又议论起这个线索来。
“那家伙可能是‘星期五的凶手’”郝东说道。
“那人说记不起凶手的脸,可能因为害怕、紧张。”田春达说道。“而且神经紧张时看人的印象也不可靠,会把矮子看成大个,把美女看作妖怪。”
“白色的汽车大概不会错的,因为凶手已坐上了车,是他在没危险的情况下记住的。连车牌号码上的泥巴也记得,可见他已经恢复了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