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男女主也是够伪善的,踩着别人的尸骨喝血吃肉,最后心血来潮分点自己都完全不在意的毛渣渣给受害者,还假惺惺来一句不想打破对方的生活不让对方知道真相而痛苦,于是他们就继续理直气壮地过自己的幸福生活,真的是让人想一想都要作呕。
好在这辈子他们不会有那个机会了,倒是吴勇照样来了。
说起来,吴勇从小县城风尘仆仆赶到燕京,之前打听消息就知道江家是到大城市投奔有钱亲戚去了,那时候他还不以为意,什么有钱亲戚,当年他跟江汀兰结婚,江家有什么亲戚是他不知道的?何况还是这么多年都没联系的,现在突然冒出来能有什么感情?顶多就是帮他们联系医院给小孩儿治病罢了,毕竟救急不救穷。
他想象中江家应该是跟那些没钱北漂的人一样,住在地下室,穿着简陋生活穷苦,江汀兰那个女人这么多年一直穷折腾更该是无比苍老的。
然而,等他一步步按照信息找到果然果蔬的店面,就这高大上的地段,他心里就忍不住开始嘀咕了。再看到店里收工的三人,他更是都愣住了。
倒不是认不出来,恰恰相反,正是因为江岑现在的状态看起来太年轻了,和以前年轻时候感觉都没什么变化,让他一眼认出来的同时才感到这么惊讶。
怎么可能这么年轻状态这么好?
不只江岑,就连两个同样在吃苦环境中长大不说要长得多么粗糙但按道理来说干体力活的人应该有的那些特点都全然看不出来的年轻孩子,也是让吴勇心头惊讶的厉害。
眼前三人无一不是皮肤白皙面色红润,乍一眼看去就是那种养尊处优的人才有的模样。特别是江汀兰,别说什么苍老沧桑了,看上去比自己不知道年轻了多少岁!
就是他后娶的妻子比江汀兰还小几岁,这些年日子平淡也没吃什么大苦头时不时还这样那样护肤品保养着,那状态都完全没法跟眼前的江汀兰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