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诏发州郡材木文石,部送京师。』
『黄门常侍辄令谴呵不中者,因强折贱买,仅得本贾十分之一,因复货之,宦官复不为即受,材木遂至腐积,宫室连年不成。』
『刺史、太守复增私调,百姓呼嗟。又令西园驺分道督趣,恐动州郡,多受赇赂。』
『刺史、二千石及茂才、孝廉迁除皆至西园谐价,然后得去,其守清者乞不之官,皆迫遣之。』
『时巨鹿太守河内司马直新除,以有清名,减责三百万。』
『直被诏,怅然曰:“为民父母而反割剥百姓以称时求,吾不忍也。”』
『辞疾,不听。行至孟津,上书极陈当世之失,即吞药自杀。书奏,帝为暂绝修宫钱。』
这段文言文其实非常拗口,但具体的意思也非常简单。
中平二年(185)二月,京师洛阳发生火灾,南宫被毁。
宦官中常侍张让、赵忠等劝灵帝税田亩以修宫室、铸铜人。
于是灵帝诏令天下,除正常租赋之外,亩税十钱助修宫室。
又诏发州郡材木文石,运送京师,宦官从中为奸,刺吏、太守复增私调,百姓怨恨。
此外又规定,刺史、太守及茂才、孝廉迁除,皆要交纳助军修宫钱,除授大郡者要交纳钱二、三千万。
新官上任前,皆须先去西园讲定钱数。
届时交请,或有无法交齐而自杀者。
故新官到任,必竞为搜刮百姓,聚敛财富以为补偿,百姓因此而怨声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