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他之前是没法做到的。
但在吸收融合了猪妖血脉之后,光力量方面,他就较之之前增强了一倍倍以上,并且耐力等等方面也随之增长。
光这一点,他就超过了绝大多数的凡人。
离开伊尔村,前进十多里就是一片山林。
此时的山林之中各种兽叫不断,换成普通人来到这里,看着黑乎乎的山林,恐怕转瞬就会吓得瘫软在地。
但方小悦听到这些兽叫声,反倒兴奋不已,就地捡了树枝,伸手削掉枝干,将其制成一根木棍就进了山林。
进了山林,方小悦手上的木棍就不断拍打着沿途的灌木,树木。
没多久时间,就有一头小鹿被惊动,仓皇的向外逃去。
但方小悦随即拔腿就追了上去,挥动木棍两下就将其击倒在地。
这是一头体重不过30斤的小山鹿。
虽说方小悦不太满意这收获,但有甚于无。
现在饥饿难耐的他,也是等不及再去搜寻什么猎物了,就提着这头小山鹿去了溪边,就地扒皮退毛,清理内脏,然后又架起一堆篝火烧烤了起来。
为此,在出来之前,他在厨房里拿了引火石以及一些调料。
在这里,这些用野外植物制作的调料实际上并不贵,贵的是肉。
老特罗斯家每一周才吃一顿肉的,当然仆人没份。
一边翻动架在篝火上的山鹿,一边撒上调料。
随着肉渐渐成熟,那肉香味也随之向外飘去。
方小悦已经是迫不及待的撕下一只鹿腿就啃了起来。
那滚烫的鹿肉顺着喉管落到胃里,让饥饿难耐的胃顿时变得舒坦无比。
舒服!
方小悦几口就将鹿腿啃了个精光,感受着鹿肉在胃里迅速转化为蓬勃的气血,然后刺激着猪妖血脉快速运转,从而带动全身上下力量,体质一起不断成长。
这种感觉着实很舒服。
一头30斤不到的小山鹿,除掉皮毛骨头内脏,所剩之肉实际上也不过十斤而已。
方小悦一顿暴吃之后,依依不舍的舔着鹿骨上的残肉,却发现一头体重过三百斤的野猪正在数十米外虎视眈眈的盯着自己。
野猪是杂食性动物,没有植物性食物的时候,也要吃肉的。
像什么小鸟,鸟蛋,蛋白质含量暴高的虫子等等都在它们的食谱范围内。
或许这头野猪就是被肉香味给引来的。
这让压根就没有吃饱的方小悦不由得喜出望外,立马提着木棍就蹿了过去。
那野猪也是胆子大,见方小悦过来,非但没有扭头逃走,反倒朝着方小悦哼哼两声,就低头撞了过来。
转瞬之后,方小悦手上木棍就狠狠砸在了野猪的脖子上,砸得其一个踉跄,然后又是一棍砸下,之后第三棍彻底将野猪砸得晕了过去。
不过也因为用力过猛,那木棍却被砸得断成了两节。
当然,这并不是什么大事,只要方小悦需要,木棍随处可取。
反倒是像这样一头大野猪,即便是在这一带,恐怕也不太好找。
照例将野猪拖到溪边,蜕皮剃毛,处理内脏。
没多久时间,一头大野猪就变成了篝火上的烤肉。
方小悦这一夜是吃得油流遍口。
直到凌晨两点左右,方才打着饱嗝慢吞吞的朝着老特罗斯家走去,其手上还提着两块烤肉,准备留着白天的时候食用。